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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认定”的应然解读与实践进路 被引量: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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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邦武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8期94-112,共19页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的现实,"两高一部"出台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综合认定"此类犯罪中的证据,但因规则缺乏操作性,理论及实践中难以就此形成共识,以致&q...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的现实,"两高一部"出台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综合认定"此类犯罪中的证据,但因规则缺乏操作性,理论及实践中难以就此形成共识,以致"规则虚置"。除了印证的外部阻滞性因素外,综合认定难以实行的内在原因主要是对间接证据使用的疑惧以及基于传统认知理论的理性自负,坚持认识中的本质主义及对案件事实的客观主义幻觉。实践综合认定的应然进路是:吸纳法律论证理论,重视言述知识与非言述知识的统一,融体验哲学及知识的默会方式于既有认知模式中,重新体认案件事实形成中的程序及证成属性,廓清间接证据使用中的误区,认真对待情状证据所蕴含信息的加权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电信犯罪 综合认定 刑事证明标准 印证模式 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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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证据”真的不存在吗? 与纪格非教授商榷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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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浩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212-229,共18页
证据与待证的主要事实之间的联系有直接也有间接,这构成了区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客观基础。主要事实是与法律要件相当的具体的生活事实,判断、检验是否存在直接证据的标准和依据在于是否存在可以直接证明主要事实的证据。在民事诉讼... 证据与待证的主要事实之间的联系有直接也有间接,这构成了区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客观基础。主要事实是与法律要件相当的具体的生活事实,判断、检验是否存在直接证据的标准和依据在于是否存在可以直接证明主要事实的证据。在民事诉讼实务中,一些证据可以用来直接证明主要事实,甚至一个直接证据可以单独证明主要事实的存在与否,因而直接证据是真实存在的。区分直接与间接证据时,采用单一的分类标准,即只是把能否直接证明主要事实作为区分这两种证据的标准,比采用直接、单独双重分类标准更为可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直接证据 间接证据 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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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明标准的规范偏移与校正——从“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0条切入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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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星译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189-205,共17页
受制于客观真实发现的诉讼认识论,我国刑事证明标准尚未摆脱“客观化”标签。如何规限法官对事实的内心确信,一直是刑事司法实践与理论的难题。2021年“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0条的司法实践表明,证据裁判活动与法官事实心证出现功能性混... 受制于客观真实发现的诉讼认识论,我国刑事证明标准尚未摆脱“客观化”标签。如何规限法官对事实的内心确信,一直是刑事司法实践与理论的难题。2021年“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0条的司法实践表明,证据裁判活动与法官事实心证出现功能性混同,证明标准条款出现某种“规范偏移”。由于事实心证的“高标准”不当限制了证据裁判活动,降格适用证据要求与程序要求、以形式叙事为主线建构“证据链”便成为实务部门的应对之策。为规避主观风险与体制责任,法院用客观证明充足事实心证的主观判断,却又因为缺乏心证约束机制而陷入误用经验推定的危险。为校正实务对规范的偏移,解决证明标准的主观性难题,有必要树立“先证据裁判,后内心确信”的递进式裁判思维,把排除合理怀疑的心证自由置于事实证成这一裁判说理义务的约束之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证明标准 事实认定 间接证据 证据印证 自由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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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案例视角下网络黑灰产犯罪罪量的司法证明 被引量:12
4
作者 吉冠浩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55-71,共17页
证明对象海量化以及证据与罪量的证明关系发生变化,使得在打击网络黑灰产犯罪时,对其罪量的司法证明问题成为当前的最大难题。现有罪量司法证明应对方案没有给予中国司法实践中的经验事实以足够关注。在对现有方案检讨的基础上,通过对... 证明对象海量化以及证据与罪量的证明关系发生变化,使得在打击网络黑灰产犯罪时,对其罪量的司法证明问题成为当前的最大难题。现有罪量司法证明应对方案没有给予中国司法实践中的经验事实以足够关注。在对现有方案检讨的基础上,通过对有关两高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刑事审判参考》及相关典型案例的系统梳理发现,对于网络黑灰产犯罪罪量的司法证明,我国司法机关业已形成了一套证明方法,其分为三个环节:公诉方基于综合认定得出推定数量;辩护方针对推定数量承担证明责任;公诉方对反驳进一步承担证明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黑灰产犯罪 罪量 司法证明 间接证据 事实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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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电子证据的法律地位 被引量:4
5
作者 黎桦 王天民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2年第3期364-368,共5页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计算机的广泛运用 ,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活动和证明过程中占有日益显著的地位。作为对新生事物的关注 ,我国法学理论界对电子证据的法律地位、种类归属及证据力等问题的研究在近年内也缓慢起步。因此 ,当前有必要从...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计算机的广泛运用 ,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活动和证明过程中占有日益显著的地位。作为对新生事物的关注 ,我国法学理论界对电子证据的法律地位、种类归属及证据力等问题的研究在近年内也缓慢起步。因此 ,当前有必要从电子证据的收集与提取、资格与归属、认证与证明力各环节出发 ,对电子证据进行更加深入的理论分析和探讨 ,从而作出新的立法构想与安排 ,以弥补旧有制度的缺陷 ,并适应社会进步和国际发展趋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诉讼 电子证据 证明力 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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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太祖誓碑”的文献地图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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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海文 《学术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0期138-147,共10页
"宋太祖誓碑"在宋代政治思想史上具有重大影响,核心内容为"不杀士大夫"。其文献地图由两组史料构成:第一组为直接证明材料,目前所见南宋时期直接叙述"宋太祖誓碑"的现存史料有七条,曹勋的《进前十事札子... "宋太祖誓碑"在宋代政治思想史上具有重大影响,核心内容为"不杀士大夫"。其文献地图由两组史料构成:第一组为直接证明材料,目前所见南宋时期直接叙述"宋太祖誓碑"的现存史料有七条,曹勋的《进前十事札子》、《北狩见闻录》最早记载此事,旧题陆游所撰的《避暑漫抄》记录得最完整;宋代以后,以《宋史》、王夫之《宋论》为代表,直接认同誓碑的存在。第二组为间接证明材料,包括程颐以及邵雍祖孙三代在内,以间接方式佐证了"宋太祖誓碑"的存在;宋代以后,以《宋史》、顾炎武《日知录》为代表,延续了这一言说方式。这两组材料,尤其是南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以及元修《宋史》兼含直接、间接证明材料的双重属性,有可能确证"宋太祖誓碑"的真实性。有宋一代文化繁荣、理学昌盛,亦与"不杀士大夫"的制度设计密切相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宋太祖誓碑 不杀士大夫 祖宗家法 直接证明材料 间接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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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橡胶硫化粘接过程中分子取向行为的间接证据 被引量:7
7
作者 马兴法 吴崇光 《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 EI CAS CSCD 北大核心 1994年第5期131-135,共5页
对金属-橡胶热硫化粘接复合体的剥离行为进行了研究,同一粘接试样的双向180°剥离试验显示出了巨大的差异。本文分析了弹性材料在硫化过程中的分子行为,并提出了相应的新假设,认为这是由于金属-橡胶在硫化粘接过程中分子取... 对金属-橡胶热硫化粘接复合体的剥离行为进行了研究,同一粘接试样的双向180°剥离试验显示出了巨大的差异。本文分析了弹性材料在硫化过程中的分子行为,并提出了相应的新假设,认为这是由于金属-橡胶在硫化粘接过程中分子取向交联行为所致。这种双向180°剥离破坏现象可被看作是金属-橡胶硫化粘接过程中分子取向行为的间接证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分子取向行为 金属 橡胶 粘接 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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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对价格跟随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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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敬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9年第2期61-69,共9页
价格跟随行为,也叫价格领导制,一般出现在寡占市场中。反垄断法并不禁止寡占企业基于寡占的相互依赖性而采取的有意识的平行行为;但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寡占企业的价格跟随行为会导致企业间协调彼此的定价,从而可能构成协同行为。证... 价格跟随行为,也叫价格领导制,一般出现在寡占市场中。反垄断法并不禁止寡占企业基于寡占的相互依赖性而采取的有意识的平行行为;但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寡占企业的价格跟随行为会导致企业间协调彼此的定价,从而可能构成协同行为。证明价格跟随行为构成协同行为的关键,是证明企业间合意的存在。由于证明合意的直接证据很难取得,应通过允许使用间接证据、适用事实推定制度等方式进行灵活认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价格跟随行为 反垄断法 协同行为 间接证据 事实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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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证据质证问题研究 被引量:8
9
作者 郭天武 严林雅 《政法学刊》 2017年第4期12-22,共11页
间接证据证明得到证据性事实,各个证据性事实之间通过印证或衔接从而推论出待证事实。间接证据之间的印证通常表现为各个间接证据对口供的补强和固定,质证一般也是整体质证和简单比对。为了提高根据间接证据认定案件的准确性,应当建立... 间接证据证明得到证据性事实,各个证据性事实之间通过印证或衔接从而推论出待证事实。间接证据之间的印证通常表现为各个间接证据对口供的补强和固定,质证一般也是整体质证和简单比对。为了提高根据间接证据认定案件的准确性,应当建立证据能力规则,保证庭审中证据的合法性。间接证据的审查应当首先从审查单个证据的证明力入手,并且印证应当是相互的、交叉的,且不能忽略推论的作用。结论唯一性不应当作为采信间接证据的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间接证据 质证规则 印证 证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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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证据疏义 被引量:3
10
作者 李树真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期144-148,共5页
在证据学理分类中,间接证据是理论分析较复杂、规则使用限制也较多的证据种类,但在间接证据的定义中存在着某些歧义与混乱。这些歧义与混乱主要归因于对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分类目的的误解、分类标准的混乱运用和间接证据特征的误读上。... 在证据学理分类中,间接证据是理论分析较复杂、规则使用限制也较多的证据种类,但在间接证据的定义中存在着某些歧义与混乱。这些歧义与混乱主要归因于对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分类目的的误解、分类标准的混乱运用和间接证据特征的误读上。通过对分类标准的厘定和间接证据定义的溯源考察,可以对间接证据的定义作出一定的修正,并在此基础上正确把握间接证据的特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证据 证据分类 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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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金融检察的“全流程”改革 被引量:5
11
作者 谢澍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59-69,共11页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但在互联网金融时代,金融犯罪已呈现出新样态,检察机关也应直面挑战,展现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智慧和能力,坚持金融检察改革创新,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流程...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但在互联网金融时代,金融犯罪已呈现出新样态,检察机关也应直面挑战,展现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智慧和能力,坚持金融检察改革创新,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流程机制”。其中包括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的金融活动数据共享交换和集中分析研判机制;建立以间接证据、电子数据为重点的证据审查机制;建立以合规不起诉为方向的金融检察试点,在“合规检察建议+相对不起诉”模式的基础上探索“附条件不起诉模式”;建立以多方协作为基础的追赃挽损机制,形成多方协作、程序激励和智能辅助相结合的局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间接证据 电子数据 合规不起诉 追赃挽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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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讯问中使用证据方法的分类探析 被引量:3
12
作者 王晗 林浩 《公安理论与实践(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4年第1期46-47,共2页
基于展现证据的意思明确程度不同,可将使用证据的方法分为明示使用证据的方法和暗示使用证据的方法;基于使用证据的内容与核心内容的关系不同,可将明示使用证据的方法分为直接使用证据的方法和间接使用证据的方法。
关键词 明示使用证据方法 暗示使用证据方法 直接使用证据方法 间接使用证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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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电热烤火器引发的较大亡人火灾的认定 被引量:5
13
作者 马涛 《消防科学与技术》 CAS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13-116,共4页
通过介绍一起发生在城市居民住宅死亡3人的火灾事故调查认定过程,论述了在事故主要当事人均在火灾中丧生,缺少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深入分析运用火灾现场物证及相关证据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成功认定一起使用电热烤火器不慎引发火灾原因的... 通过介绍一起发生在城市居民住宅死亡3人的火灾事故调查认定过程,论述了在事故主要当事人均在火灾中丧生,缺少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深入分析运用火灾现场物证及相关证据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成功认定一起使用电热烤火器不慎引发火灾原因的要点和体会。并从间接证据证明案件的证明标准和效力的角度,对事故原因认定的属性和效力进行讨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热烤火器 短路 间接证据 火灾原因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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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充分性的逻辑分析 被引量:4
14
作者 冯晶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6年第3期401-404,共4页
从逻辑思考方法的角度,在思维形式与思维规律的层面上对如何运用证据,特别是运用间接证据认定案件主要事实(主要是在刑事案件中)如何判定证据充分性的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 证据 充分性 逻辑分析 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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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推论认定事实的逻辑路径及其应用维度
15
作者 赵学军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82-86,共5页
根据间接证据进行的刑事推论,应当遵循溯因推理、归谬推理和演绎推理的路径。即利用溯因推理划定证据收集范围,利用归谬推理排除合理怀疑,利用演绎推理确定结论事实。经由该逻辑推理能够保证推论结论达到“排除合理怀疑”和“结论唯一... 根据间接证据进行的刑事推论,应当遵循溯因推理、归谬推理和演绎推理的路径。即利用溯因推理划定证据收集范围,利用归谬推理排除合理怀疑,利用演绎推理确定结论事实。经由该逻辑推理能够保证推论结论达到“排除合理怀疑”和“结论唯一性”的证明程度,所认定事实可作为刑事裁判的事实依据;刑事推论同时适用于客观结果事实、主观明知事实和行为主体事实的认定;但在经验法则可靠程度存在差异时,对间接证据类型的要求略有不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推论 事实认定 间接证据 逻辑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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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证据的定罪问题研究
16
作者 訾莹莹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66-71,共6页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刑事犯罪趋于隐蔽化,越来越多的“零口供案件”出现,直接证据愈发难以获取,为侦查人员侦破案件带来了非常多的困难,故运用间接证据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定罪便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2021年最高人民...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刑事犯罪趋于隐蔽化,越来越多的“零口供案件”出现,直接证据愈发难以获取,为侦查人员侦破案件带来了非常多的困难,故运用间接证据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定罪便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刑诉法解释》第140条出发,尝试说明间接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定罪的重要性并梳理其法律依据,同时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现阶段运用间接证据定罪所存在的一些不足,并为完善我国的间接证据定罪规则提出一些解决策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间接证据 定罪 证明模式 证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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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化视角下算法共谋的责任认定与分配 被引量:4
17
作者 曾益 《海南开放大学学报》 2022年第4期72-82,共11页
规制算法共谋是当前反垄断工作的重点难点,主要原因在于算法共谋模糊了垄断行为的法律性质,提高了垄断协议的认定标准以及异化了垄断主体的归责机理。为有效规制算法共谋,应当类型化算法共谋的基本模型,将其分类为信使型算法共谋、轴辐... 规制算法共谋是当前反垄断工作的重点难点,主要原因在于算法共谋模糊了垄断行为的法律性质,提高了垄断协议的认定标准以及异化了垄断主体的归责机理。为有效规制算法共谋,应当类型化算法共谋的基本模型,将其分类为信使型算法共谋、轴辐型算法共谋、预测型算法共谋以及自主型算法共谋,并逐一分析各类型算法共谋的反竞争效果。在进行责任认定时,应运用间接证据构建违法性逻辑链条,基于不同主体厘清算法共谋责任的归属与分配,同时发挥算法监管委员会以及监管科技的辅助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算法共谋 责任认定 责任分配 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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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划分标准:比较、反思与重构 被引量:2
18
作者 奚玮 余茂玉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07年第1期14-17,共4页
我国学者关于“能否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划分标准有悖于逻辑学一般规则,也无法满足理论与实践的需求,而域外学者就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则较为科学合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应界定为:能否直... 我国学者关于“能否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划分标准有悖于逻辑学一般规则,也无法满足理论与实践的需求,而域外学者就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则较为科学合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应界定为:能否直接证明诉讼中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证明的事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直接证据 间接证据 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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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分析中的证据和逻辑推理 被引量:3
19
作者 陶春虎 刘新灵 刘昌奎 《失效分析与预防》 2010年第2期124-128,共5页
证据在失效分析中的作用与其在法院断案中的作用类同,但无论法院断案还是失效分析,通过查证获得的判断事物本来面目的事实或材料等直接证据往往不全或很难获得,这就需要对获得的间接证据采用类比推理、归纳推理、演绎推理等逻辑性推理方... 证据在失效分析中的作用与其在法院断案中的作用类同,但无论法院断案还是失效分析,通过查证获得的判断事物本来面目的事实或材料等直接证据往往不全或很难获得,这就需要对获得的间接证据采用类比推理、归纳推理、演绎推理等逻辑性推理方式,判断事物的本来面目。本文介绍了直接证据、间接证据的类别及其在失效分析逻辑推理中的作用,间接证据必须查证属实且必须与案件存在客观关系,同时间接证据必须和案件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即相互之间必须构成一个锁链,不应相互矛盾,且得出的推论具有惟一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直接证据 间接证据 类比推理 归纳推理 演绎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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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间接证据的四大认识误区及澄清 被引量:2
20
作者 刘英明 《学术探索》 CSSCI 2013年第12期65-68,共4页
我国诉讼法学界对间接证据的传统认识存在以下四点错误:间接证据的本质特点在于不独立和不直接;"运用间接证据证明"等同于"完全依靠间接证据定案";间接推理等同于间接证明;"运用间接证据证明"和"事... 我国诉讼法学界对间接证据的传统认识存在以下四点错误:间接证据的本质特点在于不独立和不直接;"运用间接证据证明"等同于"完全依靠间接证据定案";间接推理等同于间接证明;"运用间接证据证明"和"事实上推定"存在本质区别。正确的看法应该是:间接证据的本质特点在于需要运用逻辑进行推理;"运用间接证据证明"不等于"完全依靠间接证据定案";间接推理不等于间接证明;"运用间接证据证明"和"事实上推定"不存在本质区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间接证据 间接推理 间接证明 事实上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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