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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解读
1
作者 王黎 《当代农机》 2024年第11期83-84,87,共3页
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 集体经济 经济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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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市场经济与经济法体系的更新
2
作者 孙孝福 雷兴虎 《法商研究》 CSSCI 1994年第4期12-15,共4页
论市场经济与经济法体系的更新孙孝福,雷兴虎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改革取向,一方面强化了经济法的功能和作用,另一方面也为更新经济法的体系提出了客观要求。研究市场... 论市场经济与经济法体系的更新孙孝福,雷兴虎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改革取向,一方面强化了经济法的功能和作用,另一方面也为更新经济法的体系提出了客观要求。研究市场经济下的经济法体系,对于繁荣我国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济法体系 经济组织法 市场经济模式 不正当竞争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 社会保障法 经济行为 经济管理法 行为法 制止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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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法体系之重构
3
作者 王新红 《法制与经济》 1995年第4期3-6,共4页
自党的十四大提出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经济法学的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长期以来人们争论不休的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以及与民法的边界问题变得明朗化了: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经济法调整国家经... 自党的十四大提出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经济法学的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长期以来人们争论不休的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以及与民法的边界问题变得明朗化了: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经济法调整国家经济管理关系。有人形象地说:民法是“市场之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济法体系 经济法调整 国家经济管理关系 经济法学 市场管理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经济组织法 国民经济 调整对象 民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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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立法
4
作者 邱玉梅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1995年第4期58-59,29,共3页
一、我国的经济立法与市场经济现状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党作出的正确决策,经过几年的努力,市场经济体系已初具规模。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我国抓紧了经济立法工作。建立和完善包括经济组织法,市场调控法,宏观经济调控法和社... 一、我国的经济立法与市场经济现状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党作出的正确决策,经过几年的努力,市场经济体系已初具规模。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我国抓紧了经济立法工作。建立和完善包括经济组织法,市场调控法,宏观经济调控法和社会分配调控法在内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经济组织法现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济立法 市场经济条件 经济组织法 宏观经济调控法 市场调控 执法 社会分配 价格管理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市场经济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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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立我国企业的经济法人制度
5
作者 王河 《社会科学家》 1986年第1期103-111,共9页
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都确立了法人制度,我国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建立企业法人制度已势在必行。《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 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都确立了法人制度,我国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建立企业法人制度已势在必行。《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因此,探讨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经济法人制度,就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一我国由于法制不发达,人们对法人和法人制度都是很陌生的。其实,法人和自然人(指一般公民)是相对称的概念,是一个集合的主体,指的是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是否取得法人资格,是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地位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济法人 法人制度 经济组织法 法人资格 财产 我国企业 权利能力 主管机关 行为能力 经济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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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法的体系化探讨独立性
6
作者 杨洁 《统计与决策》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1期64-65,共2页
关键词 经济 体系化 独立性 本质特征 经济组织法 市场调控法 社会分配调控法 市场规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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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社纵横谈
7
作者 夏鸣 《中国集体经济》 1999年第9期6-7,共2页
联社(集体经济的联合组织,简称“联社”)怎样了?前途和命运如何?是大家关心的话题.笔者愿对此发点议论,并就教于各位.
关键词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 集体经济 存在和发展 经济组织法 政府职能 “小政府 大社会” 必要性 试行办法 集体企业 政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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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制度研究 被引量:92
8
作者 屈茂辉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28-40,共13页
《民法总则》明确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意义重要但规定过于简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在目的、成立、财产、成员构成、收益分配等方面具有特殊性。该类法人缘起于从互助组发展起来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现阶段绝大多数地方没有... 《民法总则》明确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意义重要但规定过于简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在目的、成立、财产、成员构成、收益分配等方面具有特殊性。该类法人缘起于从互助组发展起来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现阶段绝大多数地方没有具体的组织形式,而与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交织在一起。它须有决策机关(意思机关)、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其法定代表人因有无组织形式而存在差异,但都应由章程加以规定。章程的制定应由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和帮助,内容应尽可能全面,兼具对内和对外效力,并由全体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审议通过。我国立法不应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以破产能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特别法人 治理结构 章程 人民政府 破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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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三权分置”的逻辑起点、政策要义及入法路径 被引量:54
9
作者 靳相木 王海燕 +1 位作者 王永梅 欧阳亦梵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9-14,共6页
研究目的:厘清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逻辑起点及政策要义,并探索其入法路径。研究方法:文义解释、结构解释和原意解释。研究结果: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新思路是针对"两权分离"架构下宅基地改革无法破... 研究目的:厘清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逻辑起点及政策要义,并探索其入法路径。研究方法:文义解释、结构解释和原意解释。研究结果: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新思路是针对"两权分离"架构下宅基地改革无法破解宅基地使用权的身份性"架空"其物权性这一突出问题提出的,它以既要坚持宅基地制度的农村住房保障功能,又要让宅基地活起来为改革目标,以打破现行宅基地使用权既是身份性居住保障权又是物权性财产权"两权复合"的结构为改革突破口,以宅基地资格权独立成权并承载农民居住保障功能、现行宅基地使用权转型纯化为典型用益物权并承载资产功能为主要改革内容。研究结论:宅基地"三权分置"入法,首先应在《民法总则》列举的民事权利类型这个坐标系中对宅基地"三权"分别进行定性,确定其各自所归属的权利类型,在此基础上,将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制度创新成果联接融入相应的民事权利制度体系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法学 宅基地 身份权 物权 集体成员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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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立法建构的基本思路 被引量:46
10
作者 管洪彦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51-60,共10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的建构与完善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目前,治理机制存在"政经分离"难以实现,重静态结构、轻动态机制,少数人、内部人控制严重,法人章程形式主义,外部治理不健全等问题。未来立法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的建构与完善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目前,治理机制存在"政经分离"难以实现,重静态结构、轻动态机制,少数人、内部人控制严重,法人章程形式主义,外部治理不健全等问题。未来立法要建立在突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的"特别性"与规范性质复合性的逻辑前提上,并遵循边界清晰、分权制衡、权益保障、等级分解、合理干预等基本原则。建构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静态治理结构和动态治理机制、完善其民主决议规则、信息披露和内外部监控制度,确认和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并切实发挥法人章程在治理机制中的地位与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治理机制 逻辑前提 基本原则 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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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立法专题研究报告(一) 被引量:28
11
作者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课题组 《农村经营管理》 北大核心 2004年第9期16-21,共6页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已经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为做好法律的 起草工作,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组织力量,就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立法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形成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立法专题研究报告》。该报...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已经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为做好法律的 起草工作,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组织力量,就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立法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形成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立法专题研究报告》。该报告不仅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的起草奠定了良好基础,而且通过深入分析研究国内外农业合作社发展的实践,澄清了许多理论上的模糊认识,对各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也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是一份值得一读的好报告。经课题组授权同意,本刊在适当压缩后自本期起予以连载发表,以飨读者(该报告第五部分刘振伟同志执笔撰写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立法要着重考虑的几个问题》详见本刊今年第5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 立法工作 中国 地区分布 农产品加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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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立法的现实基础与未来进路 被引量:40
12
作者 管洪彦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18年第1期34-46,共13页
推进农业现代化、推进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和保障集体成员权益迫切需要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中共中央与国家政策、地方实践与立法、相关理论研究已经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立法奠定了基础。《民法总则》以基本法律形式为农村集... 推进农业现代化、推进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和保障集体成员权益迫切需要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中共中央与国家政策、地方实践与立法、相关理论研究已经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立法奠定了基础。《民法总则》以基本法律形式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提供了制度可能,但具体规则尚付之阙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未来立法,需秉持打造满足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民商事法律主体的理念,应该建构起以《民法总则》为基本依据,以特别立法为核心支撑的制度与规范体系,关键应该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特别性"的制度设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采用法人形式以及采用何种法人形式应有多种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立法 现实基础 未来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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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民主决策的异化与匡正 被引量:24
13
作者 管洪彦 傅辰晨 《求是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84-94,共11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民主决策反映了农民集体所有权的固有内涵,是切实保障农民集体成员民主决策权、落实基层民主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民主决策实践中出现了多数人暴政、少数人专权和外部干预等异化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民主决策反映了农民集体所有权的固有内涵,是切实保障农民集体成员民主决策权、落实基层民主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民主决策实践中出现了多数人暴政、少数人专权和外部干预等异化现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多数决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形成法人集体意志和集体行动、实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志的决策模式。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民主决策异化进行匡正,应当建构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并完善其治理体系,建构起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决策权属性的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民主决策的技术规则和审查机制,确认和保障少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并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民主决策 乡村治理 异化 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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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特殊构造论 被引量:21
14
作者 温世扬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0期15-32,共18页
《民法典》总则编在形式上虽以“功能主义”作为法人分类标准,但在具体法人类型描述上又回归了“结构主义”。对营利法人类型描述上的局限性,使得部分营利法人类型为特别法人所吸收,故营利法人与特别法人并非完全对立的概念。折股量化... 《民法典》总则编在形式上虽以“功能主义”作为法人分类标准,但在具体法人类型描述上又回归了“结构主义”。对营利法人类型描述上的局限性,使得部分营利法人类型为特别法人所吸收,故营利法人与特别法人并非完全对立的概念。折股量化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使集体所有权真正实现了“法律归属”与“事实归属”的统一,法人经营集体财产所得收益由此可惠及于众。此外,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化构造既有利于降低组织成本,也可通过连接集体的力量应对农产品市场买方的垄断,并最终使集体成员受益,故本质上属营利法人,其特别性体现在具体构造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取得的被动性、财产用途的特别性以及对“资本泛化”倾向的排斥,使该类法人在组织结构、事项表决以及破产能力等方面,均呈现不同于公司法人的制度构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营利法人 共益性 成员代表大会 破产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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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建构 被引量:19
15
作者 吴昊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28-36,共9页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在立法与实践中存在未满足市场化特别主体地位要求以及具体治理规则与机制缺失的情况。作为特别法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仍需要借鉴营利法人的组织形式搭建组织框架,参考企业形式,确立股份化的治理模式...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在立法与实践中存在未满足市场化特别主体地位要求以及具体治理规则与机制缺失的情况。作为特别法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仍需要借鉴营利法人的组织形式搭建组织框架,参考企业形式,确立股份化的治理模式。在此基础上设置两类持股主体的股权结构安排并赋予集体股同意权的决议机制设计,在不改变制度基础、保证集体资产保障职能的同时,将以集体资产为主的集体经济融入一般市场经济中,减少异化,激发集体经济的市场潜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组织形式 治理结构 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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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论纲 被引量:18
16
作者 管洪彦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88-102,193-194,共17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理展开和立法表达的逻辑主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有其所有制和经济根源。目前,学界对特别性的研究存在“平面化”“碎片化”和“空洞化”之缺憾。从逻辑构造观察,特别性可...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理展开和立法表达的逻辑主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有其所有制和经济根源。目前,学界对特别性的研究存在“平面化”“碎片化”和“空洞化”之缺憾。从逻辑构造观察,特别性可以分为“核心特别性”和“一般特别性”,其中“核心特别性”是“一般特别性”的基础。“社会功能的特别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核心特别性”,“一般特别性”体现在法人设立、法人财产、法人能力、成员身份、成员权利、治理机制、收益分配和法人终止等方面。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应当构筑起层次清晰、体系完整、内容丰盈的特别性制度体系和规范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特别性 一般特别性 核心特别性 立法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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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几点思考 被引量:16
17
作者 房绍坤 袁晓燕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70-81,共12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制定需要从作为调整对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入手,阐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规制对象的内涵,确认其为农民集体所有权的代行主体,赋予其市场主体地位,并与村民委员会相区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属性呈现复合性...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制定需要从作为调整对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入手,阐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规制对象的内涵,确认其为农民集体所有权的代行主体,赋予其市场主体地位,并与村民委员会相区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属性呈现复合性,既呈现私法、团体法的单一色彩,又需要实现组织法与行为法、强行法与任意法的融洽兼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逻辑主线应排除成员权制度的干扰,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核心特别性为展开逻辑,并在法律规范中体现出具体的特别性,重点规范成员资格、财产构成、组织机构、收益分配以及法人终止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法律属性 特别性 规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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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耕地的产权结构——成员权、三权分置的反思 被引量:16
18
作者 张永健 《南大法学》 2020年第1期81-100,共20页
农村耕地的产权结构,可以用崭新但简单的物权理论解释。在现行法下,农村耕地的承包制是双层共有:集体所有是中国特色的共有制度,承包则是农户间的分管约定,并有对世效力。农户成员则以“整有”方式共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文指出成员权... 农村耕地的产权结构,可以用崭新但简单的物权理论解释。在现行法下,农村耕地的承包制是双层共有:集体所有是中国特色的共有制度,承包则是农户间的分管约定,并有对世效力。农户成员则以“整有”方式共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文指出成员权的概念在民法体系中并无必要。三权分置体系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土地经营权都是物权,而非债权;土地经营权由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出。三权分置并非最能降低制度成本、提升农村产值的产权安排。由村集体透过共有或法人的治理机制,让农民一同决定将整村农地让农业公司承包,可增加规模经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双层共有 整有 物上关系 农村土地承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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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治理特性——兼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的完善 被引量:13
19
作者 谢鸿飞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10-21,共12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作为特别法人,最为特殊之处在于它是“准公共组织”,其法人治理必然具有特性。其成员必须具有特殊身份且权力机构采政治民主的人头多数决的议事规则。成员众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可参酌采用《民法典》第278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作为特别法人,最为特殊之处在于它是“准公共组织”,其法人治理必然具有特性。其成员必须具有特殊身份且权力机构采政治民主的人头多数决的议事规则。成员众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可参酌采用《民法典》第278条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议事规则,以避免决议僵局。在信息技术突飞猛进的年代,应慎重设置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的人员无需具有成员身份。成员熟知集体资产的状况且成员彼此熟悉,决定了监管的成本较公司相对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资产类型与规模对治理结构有重要影响,经营资产规模较大的,可参酌公司治理结构,但无论规模大小,都可以也应当汲取乡土社会的固有社会资本来实现良性治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应履行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在外部治理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存在通过控制权市场等“用脚投票”机制的外部治理;国家应尊重其独立性,并予以扶持和持续监管;规模较大的农村经济组织法人宜采“村社分离”模式,村委会成员不宜交叉任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农民集体所有 法人治理 村民委员会 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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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类型定位之证成与价值展开 被引量:14
20
作者 管洪彦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29-39,共11页
法人分类模式是大陆法系法人制度中的基础问题。融合“结构主义”和“功能主义”法人分类模式的兼容模式更有助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实现,也有助于法人分类之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双重目标的实现。特别法人类型的创设以及农村集体... 法人分类模式是大陆法系法人制度中的基础问题。融合“结构主义”和“功能主义”法人分类模式的兼容模式更有助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实现,也有助于法人分类之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双重目标的实现。特别法人类型的创设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的确立,是采纳兼容模式的典型例证。廓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类型定位对于建构中国特色民法理论体系话语体系、繁荣农村市场经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指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立法具有现实价值。我国法人分类模式选择是在大陆法系私法传统上的持续性制度创新,展现了中国民法学理论的制度生成活力和民法学理论话语体系的自主创新能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人分类 兼容模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理论证成 价值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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