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61篇文章
< 1 2 4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我国农村金融组织改革及发展中法律问题研究 被引量:2
1
作者 霍筑杰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20年第2期45-48,共4页
农村金融组织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是我国在推进新型农村金融建设中务必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以法律手段解决新型农村金融建设过程中金融组织相关问题,可以从根本上规范农村金融组织的发展。构建完善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法律制度,... 农村金融组织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是我国在推进新型农村金融建设中务必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以法律手段解决新型农村金融建设过程中金融组织相关问题,可以从根本上规范农村金融组织的发展。构建完善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法律制度,是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法律制度的核心与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金融法 农村金融组织 法律手段 法制监管 农村组织法
下载PDF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制度研究 被引量:88
2
作者 屈茂辉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28-40,共13页
《民法总则》明确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意义重要但规定过于简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在目的、成立、财产、成员构成、收益分配等方面具有特殊性。该类法人缘起于从互助组发展起来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现阶段绝大多数地方没有... 《民法总则》明确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意义重要但规定过于简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在目的、成立、财产、成员构成、收益分配等方面具有特殊性。该类法人缘起于从互助组发展起来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现阶段绝大多数地方没有具体的组织形式,而与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交织在一起。它须有决策机关(意思机关)、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其法定代表人因有无组织形式而存在差异,但都应由章程加以规定。章程的制定应由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和帮助,内容应尽可能全面,兼具对内和对外效力,并由全体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审议通过。我国立法不应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以破产能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特别法人 治理结构 章程 人民政府 破产能力
原文传递
宅基地“三权分置”的逻辑起点、政策要义及入法路径 被引量:53
3
作者 靳相木 王海燕 +1 位作者 王永梅 欧阳亦梵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9-14,共6页
研究目的:厘清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逻辑起点及政策要义,并探索其入法路径。研究方法:文义解释、结构解释和原意解释。研究结果: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新思路是针对"两权分离"架构下宅基地改革无法破... 研究目的:厘清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逻辑起点及政策要义,并探索其入法路径。研究方法:文义解释、结构解释和原意解释。研究结果: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新思路是针对"两权分离"架构下宅基地改革无法破解宅基地使用权的身份性"架空"其物权性这一突出问题提出的,它以既要坚持宅基地制度的农村住房保障功能,又要让宅基地活起来为改革目标,以打破现行宅基地使用权既是身份性居住保障权又是物权性财产权"两权复合"的结构为改革突破口,以宅基地资格权独立成权并承载农民居住保障功能、现行宅基地使用权转型纯化为典型用益物权并承载资产功能为主要改革内容。研究结论:宅基地"三权分置"入法,首先应在《民法总则》列举的民事权利类型这个坐标系中对宅基地"三权"分别进行定性,确定其各自所归属的权利类型,在此基础上,将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制度创新成果联接融入相应的民事权利制度体系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法学 宅基地 身份权 物权 集体成员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下载PDF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立法建构的基本思路 被引量:45
4
作者 管洪彦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51-60,共10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的建构与完善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目前,治理机制存在"政经分离"难以实现,重静态结构、轻动态机制,少数人、内部人控制严重,法人章程形式主义,外部治理不健全等问题。未来立法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的建构与完善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目前,治理机制存在"政经分离"难以实现,重静态结构、轻动态机制,少数人、内部人控制严重,法人章程形式主义,外部治理不健全等问题。未来立法要建立在突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的"特别性"与规范性质复合性的逻辑前提上,并遵循边界清晰、分权制衡、权益保障、等级分解、合理干预等基本原则。建构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静态治理结构和动态治理机制、完善其民主决议规则、信息披露和内外部监控制度,确认和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并切实发挥法人章程在治理机制中的地位与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治理机制 逻辑前提 基本原则 制度设计
下载PDF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立法的现实基础与未来进路 被引量:40
5
作者 管洪彦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18年第1期34-46,共13页
推进农业现代化、推进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和保障集体成员权益迫切需要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中共中央与国家政策、地方实践与立法、相关理论研究已经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立法奠定了基础。《民法总则》以基本法律形式为农村集... 推进农业现代化、推进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和保障集体成员权益迫切需要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中共中央与国家政策、地方实践与立法、相关理论研究已经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立法奠定了基础。《民法总则》以基本法律形式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提供了制度可能,但具体规则尚付之阙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未来立法,需秉持打造满足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民商事法律主体的理念,应该建构起以《民法总则》为基本依据,以特别立法为核心支撑的制度与规范体系,关键应该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特别性"的制度设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采用法人形式以及采用何种法人形式应有多种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立法 现实基础 未来思路
下载PDF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民主决策的异化与匡正 被引量:22
6
作者 管洪彦 傅辰晨 《求是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84-94,共11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民主决策反映了农民集体所有权的固有内涵,是切实保障农民集体成员民主决策权、落实基层民主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民主决策实践中出现了多数人暴政、少数人专权和外部干预等异化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民主决策反映了农民集体所有权的固有内涵,是切实保障农民集体成员民主决策权、落实基层民主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民主决策实践中出现了多数人暴政、少数人专权和外部干预等异化现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多数决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形成法人集体意志和集体行动、实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志的决策模式。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民主决策异化进行匡正,应当建构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并完善其治理体系,建构起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决策权属性的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民主决策的技术规则和审查机制,确认和保障少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并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民主决策 乡村治理 异化 匡正
下载PDF
关于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几点思考 被引量:13
7
作者 房绍坤 袁晓燕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70-81,共12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制定需要从作为调整对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入手,阐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规制对象的内涵,确认其为农民集体所有权的代行主体,赋予其市场主体地位,并与村民委员会相区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属性呈现复合性...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制定需要从作为调整对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入手,阐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规制对象的内涵,确认其为农民集体所有权的代行主体,赋予其市场主体地位,并与村民委员会相区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属性呈现复合性,既呈现私法、团体法的单一色彩,又需要实现组织法与行为法、强行法与任意法的融洽兼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逻辑主线应排除成员权制度的干扰,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核心特别性为展开逻辑,并在法律规范中体现出具体的特别性,重点规范成员资格、财产构成、组织机构、收益分配以及法人终止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法律属性 特别性 规范内容
下载PDF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建构 被引量:17
8
作者 吴昊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28-36,共9页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在立法与实践中存在未满足市场化特别主体地位要求以及具体治理规则与机制缺失的情况。作为特别法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仍需要借鉴营利法人的组织形式搭建组织框架,参考企业形式,确立股份化的治理模式...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在立法与实践中存在未满足市场化特别主体地位要求以及具体治理规则与机制缺失的情况。作为特别法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仍需要借鉴营利法人的组织形式搭建组织框架,参考企业形式,确立股份化的治理模式。在此基础上设置两类持股主体的股权结构安排并赋予集体股同意权的决议机制设计,在不改变制度基础、保证集体资产保障职能的同时,将以集体资产为主的集体经济融入一般市场经济中,减少异化,激发集体经济的市场潜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组织形式 治理结构 治理机制
下载PDF
农村耕地的产权结构——成员权、三权分置的反思 被引量:14
9
作者 张永健 《南大法学》 2020年第1期81-100,共20页
农村耕地的产权结构,可以用崭新但简单的物权理论解释。在现行法下,农村耕地的承包制是双层共有:集体所有是中国特色的共有制度,承包则是农户间的分管约定,并有对世效力。农户成员则以“整有”方式共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文指出成员权... 农村耕地的产权结构,可以用崭新但简单的物权理论解释。在现行法下,农村耕地的承包制是双层共有:集体所有是中国特色的共有制度,承包则是农户间的分管约定,并有对世效力。农户成员则以“整有”方式共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文指出成员权的概念在民法体系中并无必要。三权分置体系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土地经营权都是物权,而非债权;土地经营权由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出。三权分置并非最能降低制度成本、提升农村产值的产权安排。由村集体透过共有或法人的治理机制,让农民一同决定将整村农地让农业公司承包,可增加规模经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双层共有 整有 物上关系 农村土地承包法
下载PDF
农地“三权分置”视域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制度的完善 被引量:14
10
作者 刘宇晗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168-176,共9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农地"三权分置"改革成为我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改革中最引人关注的内容。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三权分置"的相关问题进行部署,其中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落实问题尤为重视。在《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农地"三权分置"改革成为我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改革中最引人关注的内容。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三权分置"的相关问题进行部署,其中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落实问题尤为重视。在《民法总则》明确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定为特别法人的前提下,我们应当对其法人组织形式、内部构造和治理模式、成员资格确认方式、成员股权的取得与变更等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在法律上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制度,使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能够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权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三权分置 集体土地所有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股份合作制
下载PDF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特殊构造论 被引量:13
11
作者 温世扬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0期15-32,共18页
《民法典》总则编在形式上虽以“功能主义”作为法人分类标准,但在具体法人类型描述上又回归了“结构主义”。对营利法人类型描述上的局限性,使得部分营利法人类型为特别法人所吸收,故营利法人与特别法人并非完全对立的概念。折股量化... 《民法典》总则编在形式上虽以“功能主义”作为法人分类标准,但在具体法人类型描述上又回归了“结构主义”。对营利法人类型描述上的局限性,使得部分营利法人类型为特别法人所吸收,故营利法人与特别法人并非完全对立的概念。折股量化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使集体所有权真正实现了“法律归属”与“事实归属”的统一,法人经营集体财产所得收益由此可惠及于众。此外,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化构造既有利于降低组织成本,也可通过连接集体的力量应对农产品市场买方的垄断,并最终使集体成员受益,故本质上属营利法人,其特别性体现在具体构造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取得的被动性、财产用途的特别性以及对“资本泛化”倾向的排斥,使该类法人在组织结构、事项表决以及破产能力等方面,均呈现不同于公司法人的制度构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营利法人 共益性 成员代表大会 破产重整
下载PDF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论纲 被引量:9
12
作者 刘国臻 唐兴霖 《学术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10期57-61,共5页
本文从制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的必要性、可行性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的几个具体问题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的基本框架三个方面对论题进行了论述。旨在为促进我国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 农村 合作经济组织 立法 双层经营体制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
下载PDF
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内部治理中的“人”与“财”——以治理机构的人员构成与集体资产股权为观察对象 被引量:12
13
作者 宋天骐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34-50,共17页
改革实践的迅速发展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内部治理提出了新的问题。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人”和“财”两方面的新变化,这种新变化可以通过以下两个问题的讨论予以展开,即治理机构的人员构成与集体资产股权。基于成员身份性和成员民主... 改革实践的迅速发展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内部治理提出了新的问题。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人”和“财”两方面的新变化,这种新变化可以通过以下两个问题的讨论予以展开,即治理机构的人员构成与集体资产股权。基于成员身份性和成员民主管理的特别性,对治理机构的人员构成的讨论,应当重点关注具体治理机构的人员是否要求成员资格;基于股份合作制改革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对集体资产股权的讨论,应当重点考察集体资产股权的性质和股权类型及其产生的改革影响。在治理机构中,只有监督机构的人员构成可以不要求身份性。集体资产股权的性质应当定位于收益分配依据,实践中基于出资而取得的“股权”并非真正的集体资产股权,而是一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与出资者的利益分配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成员身份性 集体资产股权 股权结构 民主管理
原文传递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类型定位之证成与价值展开 被引量:13
14
作者 管洪彦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29-39,共11页
法人分类模式是大陆法系法人制度中的基础问题。融合“结构主义”和“功能主义”法人分类模式的兼容模式更有助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实现,也有助于法人分类之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双重目标的实现。特别法人类型的创设以及农村集体... 法人分类模式是大陆法系法人制度中的基础问题。融合“结构主义”和“功能主义”法人分类模式的兼容模式更有助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实现,也有助于法人分类之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双重目标的实现。特别法人类型的创设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的确立,是采纳兼容模式的典型例证。廓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类型定位对于建构中国特色民法理论体系话语体系、繁荣农村市场经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指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立法具有现实价值。我国法人分类模式选择是在大陆法系私法传统上的持续性制度创新,展现了中国民法学理论的制度生成活力和民法学理论话语体系的自主创新能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人分类 兼容模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理论证成 价值展开
原文传递
论特别法人制度的立法价值及特殊功能——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为视角 被引量:13
15
作者 李永军 张艺璐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1年第1期34-39,共6页
《民法总则》颁布后,法学界就新创设的法人分类中的特别法人展开了一系列讨论。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为例,从法律规定和立法说明来看,一方面彰显我国的社会发展得以促进法律本土化的变革,另一方面通过法人资格的赋予能解决过去集体所... 《民法总则》颁布后,法学界就新创设的法人分类中的特别法人展开了一系列讨论。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为例,从法律规定和立法说明来看,一方面彰显我国的社会发展得以促进法律本土化的变革,另一方面通过法人资格的赋予能解决过去集体所有土地及生产资料归属的问题。因此可以说法人制度的设计需要关注某一组织体在社会维度上实际发挥的功能和表现,不能凭空想象。文章通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考察,得出其所呈现的“主体图像”,在于统合资源并有效利用以达到对农业规模化经营的目的实现,此亦是将之确认为特别法人的立法价值。但仅如此确认,还不足以认为制度已趋于完善,应着眼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过去、面临转型的现在,同时也要关注其未来的发展,以回应社会对该制度的真实需求。在未来应依循其欲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目标,着重集体财产的保障的同时,完成增值集体资产的功能。以经济功能为重,如此才能符合制度被创设的初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人 特别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民法典
下载PDF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立法路径与方案设计 被引量:12
16
作者 韩俊英 《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131-137,共7页
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性质与功能模糊、发展路径依赖与失衡、成员资格认定困难、相关配套制度缺失等问题,需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进行有效回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应当以农村集... 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性质与功能模糊、发展路径依赖与失衡、成员资格认定困难、相关配套制度缺失等问题,需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进行有效回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应当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代功能的生成与实现为目标指向,坚持专门立法、主体法以及单行法律的立法模式,着重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的关键问题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制度规范两方面,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立法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乡村振兴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现代功能 立法方案
原文传递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论纲 被引量:8
17
作者 管洪彦 《法学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88-102,193-194,共17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理展开和立法表达的逻辑主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有其所有制和经济根源。目前,学界对特别性的研究存在“平面化”“碎片化”和“空洞化”之缺憾。从逻辑构造观察,特别性可...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理展开和立法表达的逻辑主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有其所有制和经济根源。目前,学界对特别性的研究存在“平面化”“碎片化”和“空洞化”之缺憾。从逻辑构造观察,特别性可以分为“核心特别性”和“一般特别性”,其中“核心特别性”是“一般特别性”的基础。“社会功能的特别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核心特别性”,“一般特别性”体现在法人设立、法人财产、法人能力、成员身份、成员权利、治理机制、收益分配和法人终止等方面。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应当构筑起层次清晰、体系完整、内容丰盈的特别性制度体系和规范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特别性 一般特别性 核心特别性 立法表达
原文传递
农民、农民集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宪法内涵解释 被引量:7
18
作者 韩秀义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105-116,共12页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立法的学术讨论中,农民集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标准等是焦点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应对,需要从宪法的视角研究。基于对中国现行宪法文本的宏观理解,可以发现存在三重宪法秩...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立法的学术讨论中,农民集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标准等是焦点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应对,需要从宪法的视角研究。基于对中国现行宪法文本的宏观理解,可以发现存在三重宪法秩序,每一重宪法秩序又包含着二元因素。依据对中国现行宪法文本解读所形成的框架,农民可以解释为作为集合性概念的农民和作为公民概念的农民,农民集体可以解释为自治的村民集体和经营的农民集体,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则是经营的农民集体的组织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立法设计需要面对由村民集体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基层党组织、地方政府等主体构成的复杂体制,否则难以保证立法的质量。从宪法角度解释相关概念,就是试图为立法活动提供宪法资源和宪法指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宪法的三重秩序 农民 农民集体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下载PDF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特别性”的基本法理与立法表达 被引量:10
19
作者 管洪彦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0期165-175,共11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制度关系到市场主体准入的法律甄别,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的核心内容。从宏观视角分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特别性”可以凝练为设立依据、设立单位、设立方式、设立基础四个方面。从立法视角观察,农村集体...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制度关系到市场主体准入的法律甄别,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的核心内容。从宏观视角分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特别性”可以凝练为设立依据、设立单位、设立方式、设立基础四个方面。从立法视角观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特别性”应该围绕设立条件、法人章程、法人形式、登记制度等方面展开立法表达。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应该在宏观凝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设立“特别性”的基础上,构建反映设立“特别性”的制度设计和规范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特别法人
原文传递
论农村集体成员身份和土地产权相对分离--以成员土地资格权的收回或转让及继承为视角 被引量:9
20
作者 杨遂全 耿敬杰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2年第7期10-18,共9页
研究目的:从土地产权收回、转让和继承,探究集体成员身份与产权相对分离理论及制定面向未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法,实地调查法。研究结果:社会保障在城乡一体,集体成员身份保障功能在弱化,让农民工带财产进城需产... 研究目的:从土地产权收回、转让和继承,探究集体成员身份与产权相对分离理论及制定面向未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法,实地调查法。研究结果:社会保障在城乡一体,集体成员身份保障功能在弱化,让农民工带财产进城需产权和身份分离,新型利益冲突需立法调控。研究结论:新型身份和产权关系应以农为本,逐步分离产权和身份绝对的绑定关系;土地经营权人可成为新社员和有偿使用宅基地;因入公职而离社,个人的由家庭共享,全家离社的承包地收回,宅基地保留与否视住房保障;宅基地资格权可为市民继承和转让,避免为占地新建闲置房;有农技的可优先继承股份和承包地;全家出国的,收回其土地产权;退休或恢复国籍回乡,可有偿使用宅基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身份权 土地产权 相对分离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4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