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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关系 被引量:56
1
作者 陈洪兵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134-141,共8页
虽然处分行为是区分盗窃与诈骗的关键性要素,但只需认识到财物外形上的占有转移即可,因而"处分意思不要说"相对合理;三角诈骗与盗窃罪间接正犯的根本区别在于,受骗者是否具有处分他人财产的权限和地位,此应以阵营说为基础,结... 虽然处分行为是区分盗窃与诈骗的关键性要素,但只需认识到财物外形上的占有转移即可,因而"处分意思不要说"相对合理;三角诈骗与盗窃罪间接正犯的根本区别在于,受骗者是否具有处分他人财产的权限和地位,此应以阵营说为基础,结合社会的一般观念进行判断;盗窃罪与诈骗罪不仅可能形成想象竞合,还可能存在法条竞合,同时符合两罪构成要件时,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承认二罪之间存在竞合关系,有助于认识错误和共犯问题的处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诈骗罪 盗窃罪 处分意思 处分权限 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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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第三方支付非法取财的刑法规制误区及其匡正 被引量: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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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志琼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2期36-50,共15页
近年来,第三方支付已由"支付通道型"转向"通道+账户型",其在追求便民、快捷的同时,也导致自身法律关系和财产流转程序被技术手段遮蔽。受此影响,相应的刑法规制存在诸多误区:在事实层面,未能厘清第三方支付在网络... 近年来,第三方支付已由"支付通道型"转向"通道+账户型",其在追求便民、快捷的同时,也导致自身法律关系和财产流转程序被技术手段遮蔽。受此影响,相应的刑法规制存在诸多误区:在事实层面,未能厘清第三方支付在网络支付、理财、信贷领域的交易结构、法律关系和所涉法益;在规范层面,对利用第三方支付设备取财的盗、骗罪质定位不清。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在支付领域的广泛运用,"机器不能被骗"的时代意义和社会效果应受到质疑。对利用第三方支付非法取财的定性,应在厘清第三方支付的交易结构和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根据行为人是否利用了支付设备的正常处分功能分别适用诈骗罪与盗窃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三方支付 盗窃罪 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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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比特币行为的定性分析 被引量:13
3
作者 周铭川 《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103-109,共7页
由于比特币投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而一直被我国有关部门严厉禁止,导致比特币事实上具有违禁品性质,不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财物。但是,由于持有者对其比特币具有财产性利益,侵犯比特币持有会破坏社会秩序。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对于盗... 由于比特币投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而一直被我国有关部门严厉禁止,导致比特币事实上具有违禁品性质,不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财物。但是,由于持有者对其比特币具有财产性利益,侵犯比特币持有会破坏社会秩序。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对于盗窃他人比特币的行为,仍有必要运用刑法予以打击。就持有者的管理控制能力而言,比特币与无体物比较接近,而与虚拟物品差异较大,加上盗窃纸钱包、硬钱包时并不需要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数据等原因,对盗窃比特币的行为以盗窃罪论处比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论处更加合理,并且只需要根据情节轻重定罪量刑而不需要计算盗窃数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比特币 违禁品 盗窃罪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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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防疫背景下城市盗窃犯罪的时空演变及其机理研究——以浙江海宁市为例 被引量:8
4
作者 郑滋椀 姜超 +3 位作者 汪婕 刘璐 陈鹏 董齐芬 《地理科学进展》 CSCD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341-352,共12页
新冠疫情的爆发会对区域内犯罪数量产生显著影响。然而,常态化疫情防控是否显著改变了犯罪空间分布格局,仍然有待进一步的实证检验。论文选择始终采取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浙江海宁市中心城区,采用标准差椭圆、核密度估计方法,对2018年... 新冠疫情的爆发会对区域内犯罪数量产生显著影响。然而,常态化疫情防控是否显著改变了犯罪空间分布格局,仍然有待进一步的实证检验。论文选择始终采取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浙江海宁市中心城区,采用标准差椭圆、核密度估计方法,对2018年2月—2021年7月城市盗窃犯罪的时空格局演变特征及其机理进行研究。结果表明:(1)新冠疫情爆发后,研究区内盗窃犯罪月均数量较疫情前降幅达53%,并持续在100~200起之间波动,而其日内分布模式却没有明显变化;(2)2020年2月—2021年7月,研究区内盗窃犯罪热点较疫情前有明显减弱、减少,且其犯罪空间分布格局较为稳定;(3)针对疫情前的12个典型犯罪热点区域,其月均犯罪数量在疫情后的降幅在52%~78%之间,其分季度的时间演变模式存在明显差异;(4)根据日常活动理论和犯罪三角理论,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有7类具体措施可对各区域的犯罪产生较大影响。研究结果对于理解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的犯罪空间演变规律和制定科学的犯罪防控策略均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常态化疫情防控 盗窃犯罪 犯罪地理 浙江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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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虚拟财产”的现实定位与刑法规制 被引量:12
5
作者 高国其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104-112,共9页
刑法上如何实现对网络虚拟财产的规制,理论上有不同的观点。司法实践在涉及虚拟财产犯罪行为的性质认定上也有不同。网络空间和现实世界交互视角下,虚拟财产应当是指存在于网络空间的虚拟世界中,可以和现实社会中的财产进行类比的网络... 刑法上如何实现对网络虚拟财产的规制,理论上有不同的观点。司法实践在涉及虚拟财产犯罪行为的性质认定上也有不同。网络空间和现实世界交互视角下,虚拟财产应当是指存在于网络空间的虚拟世界中,可以和现实社会中的财产进行类比的网络物品。法律关注虚拟财产的实质在于探讨这些网络物品在现实社会中是否具有值得保护的财产属性。虚拟财产体现网络用户和服务商之间相关协议下的债权债务关系,本质上属于债权型财产,在刑法上可以归入财产性利益的范畴。在虚拟财产的刑法规制上,应当协调财产犯罪和计算机犯罪之间的竞合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虚拟财产 网络空间 计算机 盗窃 财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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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及其在侵犯财产罪中的体系地位 被引量:11
6
作者 胡东飞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113-127,194,195,共17页
从结果无价值论立场出发,符合财产犯罪入罪标准的财产侵权行为,原则上均构成侵犯财产罪。于此,在解释论上,必须使各具体财产犯罪构成要件的外延形成周延关系,避免出现不应有的处罚漏洞。盗窃罪是转移占有取得罪的基础罪刑规范,对盗窃行... 从结果无价值论立场出发,符合财产犯罪入罪标准的财产侵权行为,原则上均构成侵犯财产罪。于此,在解释论上,必须使各具体财产犯罪构成要件的外延形成周延关系,避免出现不应有的处罚漏洞。盗窃罪是转移占有取得罪的基础罪刑规范,对盗窃行为仅需界定为"解除他人占有、建立新的占有"即可,而不能将其行为方式限制为秘密或者平和、非暴力。盗窃罪是侵占罪的特殊法条;抢夺、抢劫、诈骗等转移占有取得罪系盗窃罪的特殊法条;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行为应限于狭义的侵占行为,在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窃取本单位财物的场合,由于盗窃罪为职务侵占罪的特殊法条,故应以盗窃罪论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盗窃罪 转移占有取得罪 基础罪刑规范 解除占有 法条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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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罪中规定非法占有目的的质疑 被引量:9
7
作者 张红昌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6期764-770,共7页
我国刑法在财产罪中没有规定非法占有目的,通说认为财产罪是目的犯,必须具备非法占有目的。但是,非法占有目的不具有区分盗窃罪与毁弃罪的机能,不具有区分盗窃罪和不可罚的使用盗窃的机能,也不是盗窃罪的刑罚重于毁弃罪的理由。因此,财... 我国刑法在财产罪中没有规定非法占有目的,通说认为财产罪是目的犯,必须具备非法占有目的。但是,非法占有目的不具有区分盗窃罪与毁弃罪的机能,不具有区分盗窃罪和不可罚的使用盗窃的机能,也不是盗窃罪的刑罚重于毁弃罪的理由。因此,财产罪中不应该规定非法占有目的,作为非法占有目的内容的处分利用意思是犯罪动机而非犯罪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占有目的 盗窃罪 毁弃罪 使用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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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主观构成要件微探 被引量:3
8
作者 董玉庭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1期78-82,共5页
盗窃罪主观构成要件的微观内涵在理论及实践中仍有若干问题存在争议。盗窃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包括犯罪故意和犯罪目的 ,盗窃罪故意中的认识因素包括对行为及对象的认识 ,盗窃罪的非法占有目的是一种超法规的主观要素 ,此犯罪目的是指永久... 盗窃罪主观构成要件的微观内涵在理论及实践中仍有若干问题存在争议。盗窃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包括犯罪故意和犯罪目的 ,盗窃罪故意中的认识因素包括对行为及对象的认识 ,盗窃罪的非法占有目的是一种超法规的主观要素 ,此犯罪目的是指永久性剥夺他人财物的心理态度。非法占有目的并非盗窃罪故意的内容而是超越故意的要素。行为时的具体认识错误对法律后果的评价至关重要 ,不同的错误类型对罪的认定的影响也不相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盗窃罪 犯罪目的 犯罪故意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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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主城区“两抢一盗”犯罪的多尺度时空格局研究 被引量:11
9
作者 曲比伟石 赵振斌 +1 位作者 邓元杰 张熠 《浙江大学学报(理学版)》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745-754,共10页
以四川省成都市三环内城区为例,使用标准化犯罪强度指数和核密度估计方法,对成都市"两抢一盗"犯罪者行为的时空规律进行研究。结果发现,成都市中部和中北部存在2个稳定的犯罪热点;在年内月尺度上,"两抢一盗"犯罪案... 以四川省成都市三环内城区为例,使用标准化犯罪强度指数和核密度估计方法,对成都市"两抢一盗"犯罪者行为的时空规律进行研究。结果发现,成都市中部和中北部存在2个稳定的犯罪热点;在年内月尺度上,"两抢一盗"犯罪案件集中在商贸区、住宅区和火车站,月内日尺度上,犯罪热点存在"波动式"空间偏移,月内周尺度上犯罪热点以原热点为基础,呈现明显的外延式空间偏移,日内时尺度上,犯罪热点沿主要道路转移。犯罪成因分析和影像图片分析表明,成都市"两抢一盗"犯罪以流窜作案为主,犯案者与复杂的环境因素在时空上的交互作用导致了作案地域的演变。整体来看,基于案件汇总数据的"两抢一盗"犯罪多尺度时空分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区域内犯罪者的犯罪行为规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两抢一盗 时空格局 多尺度 犯罪地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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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案件中检察院和法院定罪分歧研究 被引量:7
10
作者 刘刚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1期27-31,共5页
在当前司法实务中,检察院与法院关于盗窃案件定罪问题存在分歧。盗窃罪与抢夺罪的界分应从"秘密窃取"或"公然夺取"上进行判定,尊重人们生活及司法实践长期以来所形成的认知。对于偷中有骗、骗中有偷的案件,应以财... 在当前司法实务中,检察院与法院关于盗窃案件定罪问题存在分歧。盗窃罪与抢夺罪的界分应从"秘密窃取"或"公然夺取"上进行判定,尊重人们生活及司法实践长期以来所形成的认知。对于偷中有骗、骗中有偷的案件,应以财产所有人、保管人是否因陷入认识错误而自愿对财物进行"转移占有"意义上的处分来进行判定。盗窃罪未遂应仅限于盗窃未遂但情节严重的场合,否则虽属于盗窃行为,但不能定盗窃(未遂)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盗窃罪 分歧 抢夺罪 诈骗罪 未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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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窃犯罪本益论 被引量:9
11
作者 伍继纯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08年第3期62-68,共7页
扒窃犯罪是扒窃行为人理性选择的结果和表现。扒窃犯罪的犯罪成本有直接成本、机会成本、惩罚成本,其犯罪收益有直接物质经济利益及心理满足。从犯罪成本与收益的理论来控制、预防扒窃,应该严格公正执法,优化公检法职能机关对扒窃犯罪... 扒窃犯罪是扒窃行为人理性选择的结果和表现。扒窃犯罪的犯罪成本有直接成本、机会成本、惩罚成本,其犯罪收益有直接物质经济利益及心理满足。从犯罪成本与收益的理论来控制、预防扒窃,应该严格公正执法,优化公检法职能机关对扒窃犯罪的诉讼价值;改变刑法对扒窃犯罪的惩罚标准,强化刑罚基本功能,优化刑罚基本功能,优化刑罚效率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扒窃犯罪 成本 收益 经济学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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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卡人掐卡、取款的行为性质 被引量:1
12
作者 张明楷 《法学评论》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14,共14页
在供卡人将银行卡提供给实际用卡人正常使用(用卡人不利用银行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形下,供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用卡人的意志挂失旧卡补办新卡(掐卡)的行为,成立盗窃罪;即使没有取款也成立盗窃罪的既遂,盗窃对象是“可以随时... 在供卡人将银行卡提供给实际用卡人正常使用(用卡人不利用银行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形下,供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用卡人的意志挂失旧卡补办新卡(掐卡)的行为,成立盗窃罪;即使没有取款也成立盗窃罪的既遂,盗窃对象是“可以随时取款或转账”这一财产性利益。在供卡人将银行卡提供给用卡人用于电信诈骗(非共同犯罪)等场合,供卡人违反用卡人意志实施的掐卡行为,虽然符合财产罪的构成要件,但由于提高了电信诈骗被害人挽回财产损失的可能性,存在违法性阻却事由,不应当作为财产罪处理。供卡人掐卡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取款行为构成财产罪;该取款行为并非盗窃了电信诈骗犯的财产(不是所谓“黑吃黑”),而是侵害了银行管理者对现金的占有与所有,因而应根据取款行为的性质分别认定为盗窃罪与诈骗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掐卡行为 取款行为 行为对象 侵占罪 盗窃罪 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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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案件事实的定性原则——以盗窃与抢夺、抢劫三个概念的界限为例 被引量:7
13
作者 聂长建 李国强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0年第5期40-46,共7页
法律上的概念种类总是有限的,而它所涵摄的案件事实的种类是无限的,一个法律概念要涵摄多个案件事实。案件事实离此概念越远,就离彼概念越近,直至其与彼概念的距离短于与此概念的距离,那么它就涵摄于彼概念而非此概念。概念是对事物本... 法律上的概念种类总是有限的,而它所涵摄的案件事实的种类是无限的,一个法律概念要涵摄多个案件事实。案件事实离此概念越远,就离彼概念越近,直至其与彼概念的距离短于与此概念的距离,那么它就涵摄于彼概念而非此概念。概念是对事物本质的反映,对案件事实的定性不能从法律概念的字面表述和案件事实的现象的关联度来判断,而应该从法律概念的本质和案件事实的本质的关联度来判断。对案件事实是否属于盗窃罪、抢夺罪或抢劫罪的定性,也要坚持这一原则,才能定性准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案件事实 定性原则 盗窃罪 抢夺罪 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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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单位伪造碳排放数据的刑法规制——兼论碳排放权的性质及权属
14
作者 袁龙明越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84-92,共9页
大气环境碳容量具有价值性与实存性,属于自然资源。大气环境碳容量被加以时间、空间与数量的限定,具备了特定性与相对可支配性,是适格的物权客体。碳排放权既非用益物权亦非准物权,而是以大气环境碳容量为客体的所有权。未转让给个人或... 大气环境碳容量具有价值性与实存性,属于自然资源。大气环境碳容量被加以时间、空间与数量的限定,具备了特定性与相对可支配性,是适格的物权客体。碳排放权既非用益物权亦非准物权,而是以大气环境碳容量为客体的所有权。未转让给个人或单位的碳排放权归国家所有。超额排放温室气体并伪造碳排放数据是一种逃费行为。若碳排放单位超额排放温室气体时已具有数据造假意图,则超额排放行为构成以碳排放配额为对象的诈骗罪,数据造假行为因缺乏期待可能性而不构成犯罪。若碳排放单位超额排放温室气体时并无数据造假意图,则数据造假行为构成以债权为对象的盗窃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碳排放权 大气环境容量 碳排放配额 盗窃罪 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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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旅游“两抢一盗”犯罪事件时空分布及组态影响因素 被引量:5
15
作者 黄锐 谢朝武 赖菲菲 《热带地理》 CSCD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799-812,共14页
基于中国“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中2217条旅游“两抢一盗”犯罪事件案例数据,采用空间自相关、标准差椭圆、核密度分析和季节强度指数对中国旅游“两抢一盗”犯罪事件的时空分布特征进行分析,并采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法(fsQCA... 基于中国“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中2217条旅游“两抢一盗”犯罪事件案例数据,采用空间自相关、标准差椭圆、核密度分析和季节强度指数对中国旅游“两抢一盗”犯罪事件的时空分布特征进行分析,并采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法(fsQCA)对事件的组态影响因素进行探究。研究发现:1)2010-2019年中国旅游“两抢一盗”犯罪事件分布存在空间相关性与区域集聚性,但在2016年以后空间集聚性减弱。2)中国旅游“两抢一盗”犯罪事件在空间上集中分布于“胡焕庸线”东侧,并呈现总量逐年下降、高发区域不断缩减的趋势,各地区盗抢事件分布存在季节差异性和空间流动性特征,“两抢一盗”犯罪事件在昼夜24 h内呈现“驼峰”型变化趋势,存在时段集中性与省域差异性分布规律。3)旅游“两抢一盗”犯罪事件是多重因素并发的结果,5种前因组态路径构成盗抢事件发生的充分条件,地方风险因素、旅游集聚因素以及社会控制因素的相互耦合作用形成中国“两抢一盗”事件的空间分异格局,旅游依托型的偏远省份和人口密度较高的旅游大省是组态因素引致“两抢一盗”犯罪事件的代表性区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旅游犯罪 “两抢一盗”犯罪 组态分析 地方风险 旅游集聚 社会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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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取封缄委托物内财物行为的定罪 被引量:4
16
作者 张君周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公共安全研究)》 2003年第5期84-87,共4页
有关受托者私下取走封缄物内财物的行为 ,是认定为盗窃罪还是侵占罪一直存有争议。界定刑法中占有的概念 ,明确委托者与受托者对封缄物的共同占有 ,分析受托者行为的秘密性 。
关键词 密取 封缄委托物 定罪 盗窃罪 侵占罪 占有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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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贝叶斯逻辑回归模型研究百度街景图像微观建成环境因素对街面犯罪的影响 被引量:5
17
作者 张旭 柳林 +2 位作者 周翰林 岳瀚 孙秋远 《地球信息科学学报》 CSCD 北大核心 2022年第8期1488-1501,共14页
街面犯罪对公众的生活安全构成一定的威胁。以往对于公共盗窃和寻衅滋事等街面犯罪的研究往往停留在社区甚至更宏观的层面,难以向微观尺度深入,它们忽略了通过环境设计预防犯罪(Crime Prevention Through Environmental Design,CPTED)... 街面犯罪对公众的生活安全构成一定的威胁。以往对于公共盗窃和寻衅滋事等街面犯罪的研究往往停留在社区甚至更宏观的层面,难以向微观尺度深入,它们忽略了通过环境设计预防犯罪(Crime Prevention Through Environmental Design,CPTED)理论中所主张的地址级的建成环境的精确特征。地址级的微观建成环境被广泛认为对各类犯罪的发生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然而对微观建成环境的度量一直是一个挑战。先前的大多数研究都是通过调查样本来表征建成环境,会受到两方面的限制:(1)建成环境特征描述不完整的限制;(2)数据在空间覆盖方面具有稀疏性的限制。百度街景图像作为一个新的数据来源,可以被用来提取地址级的微型环境的建成特征,从而使犯罪研究可以聚焦在更微观的尺度中。本研究使用深度学习全卷积图像分割算法从百度街景图像中提取地理位置的环境变量,共选取树木、通车道路、人行道等8种变量来表现研究区微观建成环境的差异。在控制了与街面犯罪有关的其他因素后,采用贝叶斯逻辑回归模型来评估微观建成环境影响因素对公共盗窃和寻衅滋事案件的影响。结果表明加入了微观建成环境物理特征之后的模型表现更好。对比寻衅滋事案件,树木多的隐蔽地方更容易发生公共盗窃案件,通车道路、人行道多的地方更不易发公共盗窃案件,这也说明了更隐秘的地方公共盗窃案多发。总的来说,全卷积深度学习图像分割算法可以有效地提取街景衍生变量,这些变量为微观空间尺度的犯罪分析增加了新的维度。本研究不仅对于犯罪地理文献具有贡献,而且为基于CPTED原则的犯罪预防提供了新的视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微观建成环境 街景图像 图像分割 贝叶斯逻辑回归 公共盗窃 寻衅滋事 全卷积 街面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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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换二维码行为的刑法定性
18
作者 赵祥恩 《市场周刊》 2024年第16期167-170,共4页
近年来,随着移动支付的兴起,二维码支付凭借其简便、高效的优势,逐渐超越了传统的现金交易,成为生活中最主要的交易方式。然而,二维码支付的兴起也给不法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在实务中偷换商家二维码取财案件频频发生。对此类案件的定性... 近年来,随着移动支付的兴起,二维码支付凭借其简便、高效的优势,逐渐超越了传统的现金交易,成为生活中最主要的交易方式。然而,二维码支付的兴起也给不法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在实务中偷换商家二维码取财案件频频发生。对此类案件的定性问题,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颇有争议,存在着“诈骗说”与“盗窃说”两种主流观点。偷换商家二维码的行为不属于诈骗罪中的欺骗行为并且缺乏诈骗罪中的认识错误和处分行为,不应当认定为诈骗罪。偷换商家二维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盗窃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偷换二维码 盗窃罪 诈骗罪 认识错误 处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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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支付方式下的盗骗界分及其展开 被引量:5
19
作者 田宏杰 孙利国 《中国法律评论》 CSSCI 2021年第6期123-137,共15页
由"前置法定性与刑事法定量相统一"的犯罪认定机制决定,处分行为既是新型支付方式下的诈骗罪成立不可或缺的客观构成要件要素,亦是区分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关键所在,只是在具体把握上,应当对处分行为进行规范性判断。而只要立足... 由"前置法定性与刑事法定量相统一"的犯罪认定机制决定,处分行为既是新型支付方式下的诈骗罪成立不可或缺的客观构成要件要素,亦是区分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关键所在,只是在具体把握上,应当对处分行为进行规范性判断。而只要立足诈骗罪规制的目的在于通过对财产交易过程中人与人之间信任关系的保护,进而实现对财产权保护的法益保护立场,就必须赞同"处分意识必要说"的主流观点。同时也应承认,无论是传统型诈骗犯罪,还是新型支付方式下的诈骗犯罪,对处分意识的限定已日趋宽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型支付方式 盗窃罪 诈骗罪 处分行为 处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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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盗窃行为性质分析和未遂入罪把握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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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真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4年第1期71-74,共4页
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对于特殊盗窃虽取消了入罪数额规定,但特殊盗窃仍旧为结果犯,应以侵害财产权的结果是否发生作为犯罪既未遂标准。在司法实践中,适用"两高"解释第十二条关于盗窃未遂处理的规定,应当坚持"规范优先、... 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对于特殊盗窃虽取消了入罪数额规定,但特殊盗窃仍旧为结果犯,应以侵害财产权的结果是否发生作为犯罪既未遂标准。在司法实践中,适用"两高"解释第十二条关于盗窃未遂处理的规定,应当坚持"规范优先、价值随后"的罪刑法定和刑法谦抑的原则,对于特殊盗窃未遂入罪问题,同时还应根据国家刑事政策和地区治安形势进行解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特殊盗窃 未遂 行为犯 扒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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