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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 被引量: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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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笑侠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9年第5期5-12,共8页
本文对法的形式正义以及与之对应的实质正义作了分析,认为存在着三种形态的形式正义:其一,与社会正义相对应的制度正义;其二,与具体正义相对应的抽象正义;其三,与实体正义相对应的程序正义。并认为三种形态的形式正义都与法治密... 本文对法的形式正义以及与之对应的实质正义作了分析,认为存在着三种形态的形式正义:其一,与社会正义相对应的制度正义;其二,与具体正义相对应的抽象正义;其三,与实体正义相对应的程序正义。并认为三种形态的形式正义都与法治密切相关。文章分析了法的形式正义的标准和局限性,分析了法治对形式正义的局限性之包容态度。最后认为,推行法治首先就是倡导形式正义;为了推行法治,实质正义在两种情况下是可以舍弃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形式正义 实质正义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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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形式合理性的十个问题 被引量:49
2
作者 郑成良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24-36,共13页
法律制度的理性化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为实质合理化,一为形式合理化。法治原则在司法领域必然意味着形式合理性的优先,即,在司法过程中,当个案处理结果的实质合理性与法律本身的形式合理性可以两全时,司法者应当而且必须兼顾这两种价值,... 法律制度的理性化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为实质合理化,一为形式合理化。法治原则在司法领域必然意味着形式合理性的优先,即,在司法过程中,当个案处理结果的实质合理性与法律本身的形式合理性可以两全时,司法者应当而且必须兼顾这两种价值,在司法裁判中同时实现个案中的实质合理性与法律的形式合理性;然而,当实质合理性与形式合理性发生不可两全的矛盾而不得不有所牺牲时,司法裁判则应当以优先实现形式合理性为原则,以牺牲形式合理性为例外。无论是对于持有社会本位价值观念的人们而言,还是对于持有个人本位价值观念的人们而言,只要他们遵循理性的指引来选择达成目的的手段,以优先实现形式合理性为原则、以牺牲形式合理性为例外的司法公正,都是唯一合理的选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形式合理性 法律的确定性 司法公正 法治 功利主义 契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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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依法办事:经由形式正义的实质法治观 被引量: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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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必新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30-43,共14页
依法办事理念作为法治公信力建设的关键所在,应当受到认真对待,在解释学的阐述下,其将展现出全新的、非简单化的意蕴。在严格依法办事的主体上,应在执法者、司法者之外增加公民与其他社会主体,并坚持一种"交互主体性"的法律... 依法办事理念作为法治公信力建设的关键所在,应当受到认真对待,在解释学的阐述下,其将展现出全新的、非简单化的意蕴。在严格依法办事的主体上,应在执法者、司法者之外增加公民与其他社会主体,并坚持一种"交互主体性"的法律实施观。在严格依法办事的过程中,应把握好严格规则主义与法律解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关系,并创新法律实施机制。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对象上,应处理好"恶法"实施问题及法律体系与体系外规范的关系,并开展依法治法、法典化运动,重点解决有法难依问题。严格依法办事的良性运作需要我们在法治现实主义的引导下,坚持良法之治,走一条"经由形式正义的实质法治"之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依法办事 形式正义 实质正义 实质法治 法治现实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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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法治所衍生的苦恋——对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思维方向的反思 被引量: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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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金钊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66-81,共16页
形式法治的思维方式是法治的基础,实质法治只是一种对机械司法的纠偏措施。但在我国特定的政治文化背景下,很多政治法律人却试图超越形式法治的束缚,追求更为理想的、能够与时俱进地适应政治要求的实质法治。从世界法学思想的发展趋势看... 形式法治的思维方式是法治的基础,实质法治只是一种对机械司法的纠偏措施。但在我国特定的政治文化背景下,很多政治法律人却试图超越形式法治的束缚,追求更为理想的、能够与时俱进地适应政治要求的实质法治。从世界法学思想的发展趋势看,在对法治弊端的批判与反思中,形式法治理论正在走向式微,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的法治建设也应该超越形式法治,走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统一之路。如果真的想实现形式法治向实质法治的提升,就必须警惕实质法治的反法治倾向。在整体性中国文化之下,我们没有经过一个严格法治的阶段,现在需要用法律方法提升法治的整体水平。但是,这种追求法治的良苦用心常被误解,正在上演一出法治论者对人民表达忠诚的苦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治 形式法治 实质法治 法律方法 法律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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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隐退论”与“反教义学化”——以法无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有罪论为例的批判 被引量: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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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艳红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95-110,共16页
形式法治与法教义学具有密切关联,后者是保障前者实现的基本工具和技术力量。规范隐退论破坏了法治的最低形式限度,也是对法教义学的背离。刑法领域法无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有罪论,正是规范隐退论与反教义学化的典型代表。如何处理法无... 形式法治与法教义学具有密切关联,后者是保障前者实现的基本工具和技术力量。规范隐退论破坏了法治的最低形式限度,也是对法教义学的背离。刑法领域法无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有罪论,正是规范隐退论与反教义学化的典型代表。如何处理法无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一直以来是我国刑事立法与司法关注的重点,该问题经历了无罪论到有罪论的发展变化与理论争议。然而,有罪论既是对刑法规范的消解,也是对刑法教义学奉现行刑法规范为圭臬之主旨的违背,它破坏了形式法治的安定性,迁就了功利主义却抛弃了规则主义,满足了实用主义但违背了法实证主义。根据中国刑法所采取的大陆法系国家"法人实在论",既然"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立法模式确立了追究单位刑事责任的刑法规范依据,因而"法律没有规定单位犯罪则不应当负刑事责任"成为必然的结论。在中国法治建设过程中,必须确保形式法治至上,并确立法教义学的基本视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规范隐退(论) 法教义学 单位犯罪 有罪论 无罪论 形式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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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形式法治的辩解与坚守 被引量:29
6
作者 陈金钊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2期1-14,143,共14页
认清实质法治的意义、功能,抑制其作用的过度发挥,坚守形式法治对中国法治建设具有特殊意义。这是因为中国固有的整体性文化,突出了辩证思维方式,使得根据法律思考的法治思维很难贯彻下去,法律的权威、明确性、稳定性、意义的固定性常... 认清实质法治的意义、功能,抑制其作用的过度发挥,坚守形式法治对中国法治建设具有特殊意义。这是因为中国固有的整体性文化,突出了辩证思维方式,使得根据法律思考的法治思维很难贯彻下去,法律的权威、明确性、稳定性、意义的固定性常在矛盾的思维中受到贬抑。同时来自西方的批判法学、现实主义法学、后现代法学在中国的传播及流行,更加剧了法治思维方式的瓦解。对实质思维方式的坚持,导致了形式法治的思维方式的衰落,法治理论似乎有被瓦解趋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重述与论证:形式法治是法治的脊梁,没有对形式法治的坚守,或者说在中国如果不补上形式法治这一课,根本就无法实现向法治社会的转型。形式法治需要法律方法的协助来完成各种使命,因而不能轻易否认形式法治对实现正义的功能。只有在坚守形式法治的前提下,实质法治才能发挥对社会调整的积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法治建设 形式法治 实质法治 法治思维 法律方法 法治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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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遭遇“中国”的变异及其修复 被引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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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金钊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3年第1期16-38,共23页
法治在现代中国多少有些生不逢时,在革命战争年代无法搞法治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关于法治的思索一直在革命思维的框架之中进行,基本是被批判和蔑视的对象;在改革开放以后,法治又遭遇社会转型。经过最近30多年的法治建设,出现... 法治在现代中国多少有些生不逢时,在革命战争年代无法搞法治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关于法治的思索一直在革命思维的框架之中进行,基本是被批判和蔑视的对象;在改革开放以后,法治又遭遇社会转型。经过最近30多年的法治建设,出现这样的格局:在遇到"特色论"以后法治变成了政治;面对单方面"统一论"的意识形态,法律的独立性、权威性则被其他社会因素稀释,法治失去了限制权力的本色;由西方传来的法学所带来的是对法治解构的理论,人们对法治失去了信任,形成了法治只能适应社会的观念,法治好像已经没有了改造、调整社会的功能。在中国搞法治建设,不能只强调法治与社会各要素的统一,还需要在法治与政治、法治与德治、实质法治与形式法治方法之间进行划界,承认法律、法治方法的相对独立性,以使法律和法治更好地发挥调整、改造社会的功能。贯穿全文的是"我要给你讲法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特色法治 形式法治 实质法治 法律方法 法治的意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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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法律的魅力挡不住社会效果的诱惑?——对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论的反思 被引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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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金钊 《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60-65,70,共7页
法律的规则、程序和权威构成了人们思考法治的基本形式。法律的抽象性、形式性意义等构造了意义稳定的法律世界,使行为具有了可预测性。如果人们认真对待规则和程序,就有了接近法治的思路。根据法律的思考引发了对法治功能的很多想象,... 法律的规则、程序和权威构成了人们思考法治的基本形式。法律的抽象性、形式性意义等构造了意义稳定的法律世界,使行为具有了可预测性。如果人们认真对待规则和程序,就有了接近法治的思路。根据法律的思考引发了对法治功能的很多想象,展现了法律的无限魅力。然而,一般性的法律毕竟要遭遇案件,在法律形式上所反映的社会关系和一般正义的诉求,很可能与个别正义、案件的情境因素等会出现一些不吻合之处,再加上社会的发展和稳定的法律之间也可能发生冲突,因而需要进行方法论上的协调。但这绝不是否定形式法治的理由,两个效果以及实质与形式法治的统一论,属于法哲学认识论层面的问题,不可能把它当成方法来解决法治的难题,那样只能带来司法的混乱以及法治的危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质法治 形式法治 法律方法论 社会效果 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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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形式法治迈向实质法治:高等学校依法治校的战略选择 被引量:18
9
作者 段斌斌 《高等教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38-46,共9页
作为近代社会两种主流的法治观,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是深入理解依法治校的理论之匙。形式法治看重治校规则的形式要件,突出依法而治,强调治校秩序;实质法治注重治校规则的实质价值,奉行良法善治,重视权益保障。目前,治校规则的充盈并未... 作为近代社会两种主流的法治观,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是深入理解依法治校的理论之匙。形式法治看重治校规则的形式要件,突出依法而治,强调治校秩序;实质法治注重治校规则的实质价值,奉行良法善治,重视权益保障。目前,治校规则的充盈并未带来高校法治水平的同步提升,这是依法治校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其根源在于高校仍然践行形式法治的依法治校。迈向实质法治的依法治校,应着重提升学校规章制度立法质量,建构权利本位文化,施加程序权责约束,把好用人监督机制,促使高校成为良法善治的先锋和楷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依法治校 形式法治 实质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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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规范性文件法治化的诉求 被引量:13
10
作者 张显伟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1期81-89,共9页
高校规范性文件是高校行使公共权力的重要依据,是现代大学治理的制度载体。高校规范性文件只有契合法治化诉求,才可以为依法治校奠定规则基础,才可能促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校规范性文件法治化须满足形式法治、程序法治... 高校规范性文件是高校行使公共权力的重要依据,是现代大学治理的制度载体。高校规范性文件只有契合法治化诉求,才可以为依法治校奠定规则基础,才可能促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校规范性文件法治化须满足形式法治、程序法治和实质法治等三方面的要求。形式法治在名称、形式、签署、格式、遣词造句、结构等技术性角度对高校规范性文件进行规范,程序法治在程序阶段及基本正当性程序制度贯彻方面对高校规范性文件进行规范,实质法治在内容方面对高校规范性文件进行规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校规范性文件 公共权力 形式法治 程序法治 实质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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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法治观视域下的法治政府绩效考核制度构建 被引量:12
11
作者 刘凯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55-68,共14页
法治绩效考核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当前的考核在法治理念和制度定位上存在重形式而轻实质的倾向,呈现出指标失灵和数据失真的双重困境。在依宪治国的背景下,应秉持实质法治论,在体现形式合法性的基础上,将法治的内在价值运用到指... 法治绩效考核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当前的考核在法治理念和制度定位上存在重形式而轻实质的倾向,呈现出指标失灵和数据失真的双重困境。在依宪治国的背景下,应秉持实质法治论,在体现形式合法性的基础上,将法治的内在价值运用到指标设计和考核机制中,改造“锦标赛”体制的弊病,实现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应强化法律监督主体的考核主体地位,探索内部考核与外部评价良性互动的考评体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重视考核与监督整改的有机衔接,将考核的客观结果转化为可以推动法治建设的组织力量,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治绩效考核 形式法治 实质法治 法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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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之内考量裁判后果 被引量:14
12
作者 孙海波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186-200,共15页
在以规则为基础的教义推理和基于后果考量的司法裁判之间产生了诸多争论,学者们就一些具体问题已达成若干共识。教义论证是一种基础性的法律方法,而后果主义涉及对裁判规则和理由的二次证成,扮演着一种辅助性和补充性的角色。教义推理... 在以规则为基础的教义推理和基于后果考量的司法裁判之间产生了诸多争论,学者们就一些具体问题已达成若干共识。教义论证是一种基础性的法律方法,而后果主义涉及对裁判规则和理由的二次证成,扮演着一种辅助性和补充性的角色。教义推理所关注的主要是规范后果,相比之下,社会后果主义更关心法律之外的后果,它所可能带来的最大风险在于容易将法官引入法外裁判的境地。为此,需要以法教义学改造后果主义,将后果主义的适用严格限定在疑难案件领域,同时从法律体系中提炼出若干形式和实质标准,限制后果考量对既有法律标准的偏离,以最终实现后果考量与依法裁判的统一,坚决捍卫司法裁判的根本法律属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义推理 后果考量 后果评价 法外裁判 形式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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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形式法治”到“实质法治”:新时代我国行政法治学理的更新 被引量:8
13
作者 杨开愚 《学术前沿》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2期130-133,共4页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由"形式法治"进入"实质法治"阶段,法治精神、法律法规开始注重向"实然""结果"为导向作出调整,这看似偶然、实则必然。行政法治的学理研究也随之不断更新、完善,并反过来促进了...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由"形式法治"进入"实质法治"阶段,法治精神、法律法规开始注重向"实然""结果"为导向作出调整,这看似偶然、实则必然。行政法治的学理研究也随之不断更新、完善,并反过来促进了"实质法治"所追求的"实然"公正,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最终实现良法善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质法治 形式法治 行政法治 良法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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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元法治观的价值困境及方法论应对 被引量:7
14
作者 冯雷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131-141,共11页
价值诉求的不同造成了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之间的反复辩驳,也造成了二元法治观的价值困境。形式法治追求法的安定性价值,排除了正确性价值;实质法治虽给予法的正确性以足够关注,却无法提供平衡法律体系封闭与开放、安定性与正确性之间的... 价值诉求的不同造成了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之间的反复辩驳,也造成了二元法治观的价值困境。形式法治追求法的安定性价值,排除了正确性价值;实质法治虽给予法的正确性以足够关注,却无法提供平衡法律体系封闭与开放、安定性与正确性之间的方法。解决二元法治观的价值困境,既要认识到法治是内涵双重价值的整全性实践,还要在方法论上证成法治,在立法和司法上借由法律方法的理性论证最大限度地实现安定性价值与正确性价值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治价值 形式法治 实质法治 法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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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如何治理——后形而上法哲学反思 被引量:8
15
作者 陈洪杰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38-51,共14页
"通过法律的治理"通常假定我们可以凭借理性在法律系统内部建构并维系关于"合法/非法"的有效区分。然而,法律的实践却时时隐藏着"合法即非法"的悖论。法律系统越是感觉到需要法律规范的形式化固守或是实... "通过法律的治理"通常假定我们可以凭借理性在法律系统内部建构并维系关于"合法/非法"的有效区分。然而,法律的实践却时时隐藏着"合法即非法"的悖论。法律系统越是感觉到需要法律规范的形式化固守或是实质性矫正去悖论,就越会倾向于强化国家的建制化权力,也就越容易导致其沦为国家主义的工具。而以程序主义观念这样一种交往理性的形式化表达来建立基于合法律性的合法性,可以在以"共识/合意"为导向的法律沟通过程中最大限度地避免"法官以个人专断僭越法律共识"的合法性风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形式法治 实质法治 法律商谈 合法性 法律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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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党内法规的形式规范性及其创造性转化 被引量:9
16
作者 魏治勋 汪潇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77-84,220,221,共10页
党内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需要形式结构完善的党内法规提供规范支撑和主体保障。党内法规自身必须是一个统一、明确的规则体系,应具有体系结构完善、效力等级与规范形式严格对应、规范... 党内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需要形式结构完善的党内法规提供规范支撑和主体保障。党内法规自身必须是一个统一、明确的规则体系,应具有体系结构完善、效力等级与规范形式严格对应、规范逻辑结构清晰、统一明确的基本范畴等特征。在完善党内法规的形式结构的前提下,通过形式规范性与实质理性相融合的路径,用党内法规承载的实质价值"俘获"形式规范性,从而实现对党内法规中形式规范性的创造性转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党内法规 形式规范性 法治 创造性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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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法》修订研究述评及展望——兼谈我国体育法治形态与价值
17
作者 贾文彤 李寒冰 夏琰 《南京体育学院学报》 2023年第8期19-27,共9页
基于文献资料、规范研究以及逻辑分析方法,对我国现行《体育法》修改的成果进行梳理、分析,探讨我国体育法治形态与价值。研究认为:《体育法》修改的研究体现了当前我国的体育法治形态,即以形式法治研究为原点,现有研究实现了从形式法... 基于文献资料、规范研究以及逻辑分析方法,对我国现行《体育法》修改的成果进行梳理、分析,探讨我国体育法治形态与价值。研究认为:《体育法》修改的研究体现了当前我国的体育法治形态,即以形式法治研究为原点,现有研究实现了从形式法治向实质法治理念的转变,兼具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两种形态,并没有完成从形式法治向实质法治的跨越。实现体育中国式现代化应该推进树立实质法治理念,实行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综合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法》修改 体育法治 中国式现代化 形式法治 实质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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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类型取向 被引量:3
18
作者 史海泉 《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4期17-19,共3页
法治建设在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呼声中得到了一致的认同,但由于我国传统和现实的因素制约,在建设法治类型上产生了分歧。在借鉴西方法治建设的同时,我国的法治建设需要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兼顾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的目标,推进法治化进程。
关键词 法治 形式法治 实质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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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建设理念转型:从“形式法治”到“法理型法治”——基于改革开放40年来党内法规文本的考察 被引量:4
19
作者 曾钰诚 《现代法治研究》 2019年第3期31-43,共13页
"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是传统法治政党、法治国家建构的两套理论范式,而作为有效吸纳"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基本理念的"整合型"法治类型,"法理型法治"不但超越了传统二... "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是传统法治政党、法治国家建构的两套理论范式,而作为有效吸纳"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基本理念的"整合型"法治类型,"法理型法治"不但超越了传统二元法治理念在理论层面的对立局限,而且更加深入阐释改革开放以来某一具体阶段,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建设历程与实践图景,并提供富有解释力的理论资源。1978年至1997年之前,党内法规建设基于"形式法治"理念持续推进,党内法规在数量与覆盖领域上均有明显进展。1997年后至2012年之前,"形式法治"理念不断强化,与此同时,"法理型法治"理念逐步萌芽,党内法规建设呈现出体系性、价值性、实效性等"实质法治"特征。2012年后,"法理型法治"理念充分发展,党内法规建设在立规数量、合法(合规)化、体系化、规范化以及法治价值彰显等方面共同推进。党内法规建设理念转型与嬗变,体现出消解政治体制结构的内在张力、先进性政党的塑造、良法善治的内在要求以及运动化治理纠偏等内在逻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党内法规 形式法治 实质法治 法理型法治 理念转型 内在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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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的形式合理性 被引量:3
20
作者 张亮 《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2期94-97,共4页
 法律的形式合理性理论是西方法治文明的产物,它通过研究法律外在的、理性的品质———形式合理性来理解法律现象。法律的形式合理性的基本特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法律的自治,法律必须具有公开性和稳定性,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需要严格的...  法律的形式合理性理论是西方法治文明的产物,它通过研究法律外在的、理性的品质———形式合理性来理解法律现象。法律的形式合理性的基本特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法律的自治,法律必须具有公开性和稳定性,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需要严格的现代程序,法律的专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及法律人员的科层化。从法律的形式合理性的基本特征中可以看出其反映出的一种工具主义与理性主义的价值取向,它显然表明了法律的理性化程度的提高,因此,这种理论必然会为法治进步带来不可低估的作用,但其暴露出来的局限性也使法治面临新的挑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理论 形式合理性 法治 公开性 稳定性 法律程序 工具主义 理性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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