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培养实践能力是法学教育目标的内在要求 ,是社会对法学教育的客观要求 ,但是 ,由于教育观念等方面的偏差 ,使我国法学教育走进误区。为了适应入世需要 ,提高法律人才的质量必须改革法学教育 ,尤其是在教学方法上进行改革 ,通过采用案例教学法、诊所式教学法和模拟式教学法等方法 。
出处
《辽宁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2期100-100,104,共2页
Journal of Liaon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