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问题在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议颇大,主要争议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检察机关是否拥有诉权,检察机关介入民事诉讼是否会造成对当事人处分权的干预,是否会造成诉讼结构失衡,其在诉讼中的地位应如何界定等等。笔者从上述三个方面分别予以解析:首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拥有诉权;其次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仅限于公益目的,并不影响当事人处分权行使;最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在妥善处理好检察机关在诉讼中的地位后并不影响诉讼结构的平衡。
出处
《行政与法》
2004年第1期115-117,共3页
Administration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