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常认为救助问题金融机构存在两种基本模式,一种是以日本为代表的政府主导模式,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主导模式。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日本金融危机和2007年的次贷危机中可以看出,日本处理问题金融机构引入了市场化机制,美国为了迅速稳定金融市场也采取了政府主导的方式,两种模式出现了逐渐融合的趋势。本文选取两国在金融危机中采取的主要处理手段进行比较分析,以期为我国救助问题金融机构提供一些经验和借鉴。
出处
《中国证券期货》
2013年第2X期194-195,共2页
Securities & Futures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