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区居家养老集合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点,既减轻了老年人及家庭的经济负担,满足了老年人的'恋家'情结,又节省了福利财政投入,是适应我国'未富先老'人口老龄化特点的社会养老新模式〔1〕。2008年1月,全国老龄委、发改委、民政部等十个部位联合发文《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对居家养老事业的开展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2〕。合肥于2011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市开展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工作。
出处
《中国老年学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0期2859-2862,共4页
Chinese Journal of Gerontology
基金
安徽省社科规划项目(AHSK11-12D92)
安徽建筑大学博士基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