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浙政发[2018]3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我省依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明确的划定原则、工作程序和技术流程,制定了《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并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予以发布。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和维护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出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21期4-7,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Zhejia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