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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动态五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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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澳大利亚宣布两项税收新规定 1.澳财政大臣最近宣布,对联邦或州政府的借款利息的免税规定以及先前根据澳企业特许权所允许的对转期和延期贷款利息的免税规定予以取消。对持有的大量证券的利息仍将继续给予免税。 2.澳将从1987年7月1日起,废除股息预提税和分支机构利润税。在此之前,对由澳公司付给与澳签有税收协定的国家的非居民的股息仍将征收15%的股息预提税(与澳未签税收协定的国家的非居民的股息预提税率大体为30%);
出处 《中国税务》 1987年第1期42-42,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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