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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精神基础谈生成法治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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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任何国家要生成法治的社会,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无论如何,法律被信仰应当是一个重要的条件,它是一个国家形成法治社会的精神基础。本文指出,制定法只有与一个国家的社会生活相契合,与一个国家的公民的道德价值相契合,法律才能获得公众的认同。而公众的认同,一方面会促进法治主体的整体性生成,另一方面还会涅出法治的土壤。只有这样,法律在运作中才会获得生生不息的力量,人类才会免于沦为法条的奴隶。
作者 常有有
机构地区 天水市行政学院
出处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3期32-34,共3页 Journal of Tianshui College of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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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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