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存在大量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的情况。在民事审判实践中 ,其法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存续、民事责任如何承担 ,一直是争论较多的问题。立法上对于企业法人在清算时的法律地位、清算组织清算的义务与违反义务的责任、清算程序、清算期间等问题还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 ,立法技术上也缺乏可操作性 ,致使对目前存在的大量的逃废债务现象缺乏行之有效的法律措施。另外 ,行政法规与民事法律法规也缺乏衔接和配套性 ,甚至存在规定上的冲突 ,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并提出好的立法建议 ,以便更好地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维护和建设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为此 ,在民事审判活动中 ,正确解决企业法人被吊销后民事责任承担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本文为要解决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 ,首先要解决好其诉讼主体地位问题 。
出处
《前沿》
2003年第11期93-96,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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