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独立以实现司法公正为宗旨 ,而不是为了独立而独立。作为一种实现司法公正的手段 ,司法独立只能是相对的 ,它必须符合一国的宪政制度 ;司法也必须对人民负责 ,受人民监督。司法独立与党的领导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存在根本冲突。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我国宪法应当完全确立司法独立的原则 ,并为司法制度的改革提供宪法空间。为此 ,对现行宪法的有关规定进行适当的修改是完全必要的 ,也是切实可行的。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2期29-38,共10页
Law Science
基金
中国政法大学宪法修改课题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