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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兰所得税制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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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国家所得税和财产税芬兰的国家所得税和财产税实行居住国征税的原则,对纳税人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分别规定其纳税义务。 (一)法人居民所有按照芬兰法律注册登记的或在芬兰设有主要管理机构的公司,都作为芬兰的居民公司,对居民公司在芬兰境内、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或其它任何形式取得的全部所得,都要按照'1974年所得和财产税的法令'征税。但根据芬兰税法规定,对居民公司来源外国所得缴纳的外国税收,在计算居民公司应纳芬兰所得税时给予抵免。
作者 孙桂华
机构地区 税务总局
出处 《税务研究》 1987年第B5期27-33,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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