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伪银行卡索赔诉讼中存在两个交互影响的证明困境:要件事实的证明责任分配及以证明方法。以修正的规范说为证明责任分配之基本原理,确定伪银行卡索赔诉讼之性质为违约赔偿纠纷,持卡人应就其违约赔偿请求权成立的要件事实(包括存在伪卡交易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而银行应就其抗辩成立的要件事实(包括持卡人未尽到妥善保管密码或银行卡义务之事实)承担证明责任。对特定要件事实存在的证明困难,应通过证明责任减轻制度来克服或者缓解,如证明妨碍制度、间接证明等。
出处
《司法改革论评》
2016年第2期124-135,共12页
Judicial Reform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