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20年来,我国公诉检察官经历了以"主诉制""主任制"为代表的办案责任制改革,目前虽已取得一定进展但未真正突破原有瓶颈。伴随着改革进程,该问题在研究领域历经冷暖变迁,再次成为热点。目前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的观点存在较大的差异,而已有研究还存在对上一轮改革反思不足、运行机制实证研究缺乏、未能兼顾同期其他司法改革项目、比较研究缺乏深度背景分析等问题。今后的有关研究应当围绕改革的生命力问题,多角度、深层次地展开探讨。
出处
《司法改革论评》
2016年第1期144-155,共12页
Judicial Reform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