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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有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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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是我们经常引用的一个比喻。这个比喻告诉我们,在事物的运动中,如果不努力前进,就要落后。这是一条客观规律。而规律是不得违反的。实际生活常常告诉我们,这个比喻是实实在在,一点也不夸大的。六月十六日的北京日报,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现实的例子。北京毛巾厂生产的“红光牌”黑色灯芯绒曾经成为名牌,行销二十几个省市,在最近两年由上游而中游,由中游而中下游,一下落到常州、上海、天津、西安、济南之后。真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现在。
作者 韶华
出处 《前线》 1964年第13期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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