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留用土地制度是对被征地村民补偿安置的有效方法,深入分析经济快速地区的留用土地开发模式与效益是推动我国留用土地机制发展的关键。以广州市为实证,分析市内的留用土地开发模式及不同模式衍生的效益。结果表明:广州市留用土地开发的模式主要包括指标出让、具结承诺、土地出租、土地转让、自主经营、物业出租及合作开发七种模式,不同的留用土地开发模式产生的效益各不相同。大部分村庄选择的留用土地开发模式为合作开发、物业或土地出租,收益的形式多以租金或物业分成体现。
出处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第3期77-80,共4页
Journal of Administration and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ial Affairs
基金
国家科技支撑课题项目"村镇建设用地再开发后评估标准与技术规程研究(编号:2013BAJ13B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