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能动司法以服务性、主动性和高效性为基本特征。法律供应不足和纠纷案件急剧增加是民间借贷法律规制中能动司法实践的两大逻辑,只有发挥司法主动性方能应对社会的现实需求。为此,法院系统以强化调查研究、加强司法解释、灵活运用法律、重视司法调解等为进路,在民间借贷法律规制中进行能动司法,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司法改革提供了诸多启示和借鉴。
出处
《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2018年第4期18-24,共7页
Journal of Liaoning 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