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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韩非法治学说的目标体系

The Discussion on the Target System of Han Fei's Theory of Ruling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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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韩非法治学说所追求的目标是多层次的目标体系,包括基本目标、核心目标、终极目标。韩非法治学说的基本目标是富国强兵,认为富国强兵的关键在于农战,要设计出"利出农战"的制度;在争于力的时代,富国强兵是诸侯国君的唯一选择,富国强兵也是诸侯国生存之道的新探索。韩非法治学说的核心目标是铸就霸王,铸就霸王是韩非政治理想与现实政治相结合的具体产物。铸就霸王是成就"霸王之名",是开创"霸王之业",也是探索"霸王之道"。韩非法治学说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天下大治,天下大治能使民免于战乱,是社会道德发展和实施利民政策的前提。韩非的法治学说有效地帮助秦国实现了基本目标和核心目标,却没有实现最终目标。韩非法治学说的重要价值在于认识到国与臣民的利益统一性,这有助于它基本目标和核心目标的实现。韩非忽视了一统天下后君主与民众利益的张力,所以提出了法之废立由君的主张。该主张与韩非视法律为绝对神圣的根本精神相违背,也是法家学说没有实现最终目标的根源。
作者 周四丁 Zhou Siding
出处 《江淮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29-135,共7页 Jiang-huai Tribune
基金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现代政治伦理视域下先秦法家治国理政思想研究"(18YBA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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