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导论:未决之法律争议《海峡两岸避免双重课税及加强税务合作协议》草案(以下简称《两岸租税协议》)于2009年年初步完成技术性协商,目的为减少双重课税,对纳税义务人有利。[1]然而该协议却遭到我国台湾地区纳税义务人强烈反对,台湾地区'立法院'立法委员不分党派均严加批评,[2]签署的进度延宕至今(2015年)已逾5年,2015年8月25日才正式签署,目前等待正式生效。
作者
陈菽芊
Chen Shuqian(University of Amsterdam)
出处
《互联网金融法律评论》
2015年第3期228-245,共18页
Internet Finance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