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现乡村振兴,必须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新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乡村善治的新态治理结构,应当具备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民主管理层次提升、产权与治权统一等基本特征。实现乡村善治,必须立足乡村特色文化禀赋,充分挖掘整合有效资源,通过组织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运用多主体参与、多层面协商、多维度赋权等治理工具,夯实乡村治理的组织支撑,形成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强化农村基层赋权扩能,形成系统有机的治理生态。走乡村善治之路,还要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和提高基层民主决策能力等方面入手,健全完善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乡村发展凝聚合力。
出处
《环境保护》
CSSCI
2019年第2期19-22,共4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71703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