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往有关教学基本构成方面的研究,尽管对教学所涉及的各种因素均有所考察、分析和归类,但在分析层次、分析对象、分析单元等方面,仍有必要作进一步的澄清和探讨,同时应该明确并坚持研究的本体论立场,对教学存在各实体要素之于教学本身的独特意义以及其间的相互联系等问题,作出符合时代精神的新的阐释。在教学本体论的视野中,教师是责任性、中介性的主体要素,学生是目的性、发展性的主体要素,教学内容是历史性、生成性的客体要素,教学手段是中介性、适应性的客体要素。师、生、内容和手段是任何教学活动及其过程所必需的承载全部教学性质的基本要素,各自具有相互联系和不可替代的本体论地位和作用。
出处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2年第5期97-104,共8页
Journal of Ningxia University(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
批准号:FAB011012
宁夏高等学校科研项目
批准号:JY200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