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法学硕士培养单位众多的背景下,民族院校亟待进一步提高法学硕士培养水平。通过实证分析S校法学理论硕士培养模式可知,S校虽在研究内容、教学内容等方面体现了民族院校特色,但仍存有不足。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培养目标上特色缺失,课程设置上特色缺少,实践环节上特色缺位。这要求民族院校在法学硕士培养模式中须突出院校民族特色,依托民族特色来入主流、争一流。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4年第12期47-49,共3页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
基金
湖北省研究生教育研究会研究项目<质量
体系
成效:研究生内涵式培养的路径探析>(项目号:2014B01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