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带来犯罪现场勘查工作的变革,勘查对象由实体空间向虚拟空间转变,勘查工作流程由线性向网状转变,勘查思维由因果思维向相关思维转变。为了更好地适应大数据侦查工作的需要,公安部提出犯罪现场勘查工作机制由“一长四必”向“六快”转型升级,其实质是在保证数量和质量的基础上提升效率。但是,“六快”勘查工作机制在推行过程中存在对“六快”机制内涵理解分歧大,勘查人员快勘能力有待提升,勘查技术与设备保障不足,评价标准不明晰等问题。建议明确“六快”工作机制的内涵与要求,建立现场勘查快速反应机制,打造“侦技一体化”勘查队伍,通过经费与标准的双路径实现设备保障的整体质量控制,并在案件分级分类的基础上制定多维度的评价指标体系,为推进现场勘查“六快”工作机制的落地提供参考。
作者
郑岩
徐海龙
姜锋
Zheng Yan;Xu Hailong;Jiang Feng
出处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62-68,共7页
Journal of Shando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