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这一历史命题之谜起源于《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对蒲鲁东的隐性唯心主义历史观的彻底清算。学术界对“重建”何种“所有制”有长期的争鸣:“消费资料个人所有制”论及延伸的“劳动力个人所有制”论;“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论;“股份制”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论等。笔者从生产关系和财产关系两个层面分析得出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实质上是“双轨”所有制,即在“资本主义时代”的生产力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在生产关系上生产资料由社会全体劳动者所有,劳动者自由组织为联合体进行协作生产;在财产关系上,对消费资料进行按需分配的“双轨”所有制。
基金
湖南工程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教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