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法学》作为基于法学衍生的综合性课程已经设立在很多专业的培养计划中,尤其是环境生态工程类相关专业,《环境法学》将环境防治的工学理论与法律保护的法学思想相结合,培养环境类人才的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维权方法。但目前《环境法学》在环境生态工程等环境专业的教育现状不容乐观。为此,本文从教师综合素养、教学方法和考核模式等方面对《环境法学》课程进行了教学改革的探讨。
出处
《进展》
2024年第9期72-74,共3页
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3批面上资助项目,项目号:2023M730988
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号:232300420377
河南农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项目号:2023XJGLX126、2023XJGLX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