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合规在本土化过程中呈现出适用边界分歧引发罪刑法定困惑、激励效果分歧弱化实践理性、论理范畴失焦稀释制度效能等问题,这不仅源于刑事合规的中外面向差异与本土化诉求,更在于作为刑事合规配套机制的单位犯罪归责立场混乱。既有学理围绕单位犯罪衍生的行为人归责模式与组织体归责模式均存局限,应因循并合主义思路进行单位犯罪双层归责模式构建,以实现罪责研讨范式上存在论与规范论的有机融合和单位犯罪归责逻辑的接续递进。以双层归责模式展开单位犯罪罪责判断,有助于单位犯罪二元罪过形态的合理证成与准确界分,以及单位犯罪入罪向度上的分离追诉,出罪向度上刑事合规实践性问题的解明。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89-101,共13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基金
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网络区块链新型犯罪的刑事风险与规制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0GZQN2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