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脸识别技术大规模商业应用,便利人们工作生活的同时,产生诸多法律风险,严重侵犯了信息主体的权益,阻碍了人脸识别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步伐。为寻求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与人脸识别技术商业开发应用的平衡,应在规范层面明确人脸识别技术使用的边界和构建动态的知情同意规则,完善法律保障机制;在监管层面建立人脸识别技术准入审核机制、增加过程性监管措施以加强政府对人脸识别技术的监管;在救济层面,通过承认风险性损害和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为公民畅通救济的渠道,消除人脸识别技术产生的法律风险,打造安全负责的人脸识别技术。
出处
《甘肃开放大学学报》
2024年第2期68-74,共7页
Journal of Gansu Open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