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档案开放审核作为档案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利用、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举措。2020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对开放审核作出新的规定,并对开放主体、开放期限以及开放监督等内容提出新的要求,推动我国档案开放事业的发展,回应社会公众对档案资源开放利用的需求。2024年1月12日由李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以法规的形式明确提出“建立档案开放审核协同机制”,是对档案开放审核进行更为详细的补充与细化,其中第三十条规定了档案开放审核的具体做法。
出处
《兰台世界》
2024年第3期4-7,共4页
Lantai World
基金
2023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人工智能在档案开放利用中的优化策略研究”(项目编号:L23BTQ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