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机关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法定职责。当前,检察机关已形成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轮驱动”的法律监督格局。基于历史维度的考察,我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的形成与发展经历了萌芽时期、恢复重建时期、发展时期。法律监督体系的现代化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具有法治化、系统化、实效化的基本特征。未来,应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四大检察”,形成法律监督合力,高质效实现法律监督体系和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
作者
王新清
张超
Wang Xinqing;Zhang Chao
出处
《人民检察》
2024年第6期8-12,共5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