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侦查中的隐私权保护符合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之意蕴。隐私权的动态性、模糊性直接影响刑事侦查中公民对自身隐私利益的合理预期,导致隐私权约束侦查权功能的弱化。应当运用类型化的方法对隐私权进行分析,以明确隐私权保护的具体范围。隐私权的具体保护范围涵盖空间隐私、通信隐私、活动隐私、信息隐私和人身隐私。刑事侦查中隐私权干预分为空间隐私干预措施、通信隐私干预措施、活动隐私干预措施、信息隐私干预措施和人身隐私干预措施,并可以继续细分为一系列更加具体的侦查措施。针对当前隐私权干预适用存在的问题,应当充分激活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和司法审查原则的功能,努力实现隐私权干预法律规制的体系化、明确化、比例化和司法化等目标。
作者
高源
汤中武
Gao Yuan;Tang Zhongwu
出处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第6期74-87,共14页
Journal of Shandong Police College
基金
中央高校一般项目“数据时代隐私权在侦查中保护的困境与出路”(项目编号:RWYB202308)的研究成果
2022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