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案例法治推进进程中,典型案例以其“法治宣传为主、司法指导为辅”的优势成为执法与司法机关日益青睐的职能载体之一。目前典型案例呈现出三重作用屏障:案例遴选的代表性不足,典型意义不实;体例缺乏统一性且内容编写粗糙,案例质量参差不齐;普法路径未能充分贴近民情且司法适用存在效力阻碍,适用渠道不畅。因此,需要在遴选上筑牢案例的代表性,在编写上着重从体例和纂写技术方面保障其高质量,在适用上要重点围绕普法功能加强纵深发展与横向辐射,同时赋予典型案例一定的司法适用效力。
出处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30-35,共6页
Journal of Henan University of Animal Husbandry and Economy
基金
湖南省司法厅重点课题(编号:HNSF21B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