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代位权的法律适用问题是《合同编通则解释》所重点关注的领域之一。这其中尤为重要的是针对审判实践中反映的具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比如有关代位权诉讼与债务人和相对人之间约定仲裁协议、管辖协议的关系处理,代位权诉讼中债权的确定性与否以及债务人处分权应否受到相应限制、对专属于债务人自身权利的认定等问题,在遵循民法典相关规定精神的基础上提出细化解决方案,相较原合同法时期的两个司法解释作了新增规定或者对相关内容作了实质性修改;与此同时,为确保法律适用的连续性、稳定性,就原有的“怠于”认定规则、地域管辖问题等作了适应性修改。区分上述不同情形并把握好新增、修改理由及适用要点,有助于更加准确和体系化地适用民法典合同编和《合同编通则解释》的相应规定。
出处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2期10-19,共10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