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新兴技术侦查措施,大数据监控技术在新经济业态下互联网技术发展过程中对网络信息犯罪侦查打击起到重要作用,但由于大数据监控本身的超前性与对象不特定性,导致其在刑事司法过程中存在程序矛盾与权益冲突。因此,本文分析新经济业态下大数据监控措施的立法背景,探讨网络犯罪打击中的数据监控立法现状与困境,提出应针对大数据监控技术本身进行立法完备,做到权利边界明确、程序有效衔接、日常监管到位,由此保障公民网络生活合法权益,保护平台经济平稳运行。
出处
《大陆桥视野》
2024年第1期80-82,共3页
New Silk Road
基金
2022天津云账户公司委托国家级课题项目“新经济业态政策支持背景下的平台经济防范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