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2007—2021年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固定效应多元回归的方法,实证检验了企业产权性质对超额商誉的影响效应。研究结果表明,由于国有企业受到国家审计、国资委批复等系统性的制度规制,国有企业产权性质对超额商誉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引入2014年重组管理办法实施的准自然试验后,企业产权性质与重组管理办法实施的交互项,即双重差分项对超额商誉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进一步证明国有企业产权性质对超额商誉的负向影响效应。进一步分析表明,国有企业产权性质对超额商誉的负向影响主要发生在制造业企业和内控质量高的企业中,而在非制造业企业和内控质量低的企业中并不显著。研究结论对企业完善内部控制和加强超额商誉控制,以及监管部门进一步反思并购重组政策有效性,完善国有企业绩效评价体系,提高监管资源配置效率等均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29-138,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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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中国社会科学院“登峰战略”企业管理与会计学优势学科建设项目(21020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