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犯罪参与体系中国化的学理逻辑存在两个核心问题:一是我国犯罪参与体系的归属,二是从解释论层面完善刑法共同犯罪理论作用分类法中“作用”一语的学理构架。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我国的犯罪参与体系应属单一制体系。同时,在共同犯罪的逻辑中,所起的作用和所实施的行为具有相互嵌套的属性。据此,犯罪参与行为的作用主要在确定犯罪参与者可罚性内部界限环节发挥规范性功能;判定“作用”的逻辑进路是分布式展开的,呈现出“由果寻因”的特征。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0期156-165,共10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