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数据杀熟”是指平台经营者采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后,利用算法将采集到的大数据进行深度分析,描绘出带有消费者的性格、爱好、经济水平等特征的精准“画像”,从而实现针对不同消费者量身打造一个符合其消费意愿的最高价格,达到“千人千价”的目的,在特定条件下“大数据杀熟”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规制的必要性。我国目前适用消费者法规制“大数据杀熟”面临着难以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难以约束经营者差别定价、难以保障消费者的反悔权、消费者被“杀熟”后举证难度大、消费公益诉讼适格原告范围过窄等困境。消费者法应当尽快作出调整和完善,强化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拓展消费者知情权约束经营者差别定价、完善消费者反悔权制度、司法举证责任倒置、扩张消费公益诉讼适格原告的范围,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出处
《法治论坛》
2022年第4期19-36,共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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