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工智能算法的加持使自动驾驶机动车不同于传统机动车,现行产品责任制度面临适用困境。可增加自动驾驶系统生产者作为自动驾驶机动车算法系统产品责任的承担主体;综合“不合理危险标准”和“消费者合理期待标准”对自动驾驶机动车算法系统产品缺陷进行认证;引入算法解释权制度,确保自动驾驶机动车算法具有可追溯性、决策具有可解释性;引入专业机构参与判断自动驾驶机动车算法系统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同时优化发展风险抗辩的适用。
出处
《甘肃开放大学学报》
2023年第5期78-83,共6页
Journal of Gansu Open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