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技术的兴起,推动了网络直播平台发展。大量平台邀请网络主播带货,形成网络直播的新型销售模式。新媒体视域下,网络直播在短时间内迅速发展,风靡一时,有着遍地开花的发展态势。网络直播大规模发展,随之而来的是法律风险。信息技术与智能化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使得网络直播成为新风潮,继而引发行业乱象与法律纠纷,对行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几乎所有网络平台都涉及直播,开展了电商、带货等营销模式,覆盖人群高达6亿。为更好地防范各类网络直播风险,需要明确不同主体的法律关系,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对策,通过建设管控机制、提高主播素养等方式,推动网络直播良性发展。新媒体视域下,网络直播势必进行法律风险防范,在相关部门的监管下,为大众提供法治化、规范化的网络直播服务。
出处
《新闻研究导刊》
2023年第15期93-95,共3页
Journal of News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