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监察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赋予监察机关调查权,其中《监察法实施条例》第146条明确监察机关可以对案件中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财物进行会计鉴定。监察会计鉴定的质量,直接影响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和人民法院裁判中的采信。本文基于对监察会计鉴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理论的梳理分析,厘定监察会计鉴定的内涵,在考察监察会计鉴定应用现状基础上,检视监察会计鉴定应用困境,并从健全监察会计鉴定规范、确立监察会计鉴定原则、内设监察会计鉴定部门等三个方面提出规范路径,以期促进监察调查的规范化、法治化。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9期108-111,共4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基金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