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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典例食货法律体系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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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食货”一词,在中国古代曾长期作为经济、财政、金融的统称。《汉书·食货志》云:“《洪范》八政,一日食,二日货。食谓农殖嘉谷可食之物,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龟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也。”若用现代语言简述“食货”的内涵则可以说:“食”系指农业、养殖业,“货”系指手工业、商业、货币管理。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2023年第7期127-128,共2页 CHINESE SOCIAL SCIENCE DIG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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