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时代下的网络知识产权具有虚拟性、专属性以及资源共享性的特征,由于受到概念界定、网络行为缺少规制以及法律手段现存局限性等问题的影响,导致互联网时代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效果并不是很理想。基于此,结合网络知识产权的现有保护手段,提出完善网络知识产权立法、优化网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以及促进网络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等措施,以期为提高互联网时代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提供参考。
出处
《科技与创新》
2023年第S01期84-86,90,共4页
Science and Technology & Innov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