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保护补偿作为我国生态治理的一项有效制度,是农村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实践中农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发挥效用的同时,存在法律关系模糊以及缺乏合理补偿手段等问题。通过明确农村生态保护补偿的主客体、划分补偿类型、完善补偿手段,加强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顶层设计,力求完善农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提升农村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效。
出处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23年第9期40-42,52,共4页
Rural Economy and Science-Technology
基金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北京市土地‘确权确股(利)’方式的立法规制与司法救济”(18FXB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