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图书出版的实践出发,从著作权视角探讨了图书作品“著”“编著”与“主编”的著作方式在作品署名权利关系中的作用,指出了目前三种著作方式标注的失范现象及其原因,认为从著作权、国际惯例和相关标准来看,这三种责任方式的区分正在失去其原有的意义,而著作方式应该从原创作品和演绎作品权利(责任)关系来区分,以判断标注的必要性。另外,本文还通过对文献著录相关标准的比较分析,认为在责任方式的标注形式,以及是否有必要标注的认识上有着一致的趋势。
出处
《出版参考》
2023年第4期42-45,共4页
Publishing Refer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