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54年开始的落后乡改造,源于土改复查中的三类乡划分。中共中央界定的落后乡主要是指土改运动中反封建斗争不彻底的乡,具体表现为成分漏划和组织不纯。循此,地方的落后乡改造大体遵循了成分补划和组织整顿两条路径。但在具体的落后乡改造实践中,地方的操作和中央的政策又不尽相同。在中央明确落后乡改造为土改补课的政策背景下,地方的改造实践并未遵照土改时的政策,而是以土改后的政治态度和现实行为作为成分补划及组织整顿的依据。如此改造的结果,使“落后”演化为一种政治化的社会类型标签,并在延展至日常工作领域之后,借由“落后”形塑出的政治压力而成为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集体化时期中共农村支部建设的历史经验研究”(18BDJ067)
“乡村社会走向集体化的路径考察与经验研究”(19CDJ02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