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基于数字金融模式及其分类的研究,系统测算数字金融业的税负状况,发现其所得税税负率明显低于传统银行业,这可能是因为数字金融企业享受较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面临较高的信息不对称程度造成的,数字金融对我国现行税制和税收征管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因此,本文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从纳税主体确认、征税对象、税基确认、税率适用等多个方面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数字金融税制,并从完善数字金融业务的税收征管制度、推行数字金融互联网税务登记实名制度、推进数字金融交易的发票电子化、建设数字金融税收信息系统四个方面提出我国数字金融的税收治理对策。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117-126,共10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数字经济的税制优化与税收治理研究”(项目编号:20BJY225)
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课题“数字经济与数字金融税研究”(项目编号:Z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