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批判性思维作为解决问题的法宝,旨在对既有的观念、方法予以审查、检测、比较、筛选或判断,最终确立当下最合意的行动方案。该思维的技能与意识对于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为此应着力于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批判质疑、多元视角不断反省、综合权衡中获致最佳判断的能力。但在目前的人才培养实践中仍存在课程设置失衡、教学模式守旧、教学方法滞后等问题。为此,在具体的人才培养策略中应先从课程体系设置、教学模式和教学方式方面革新,借助注入法和浸润法两种路径实现批判性思维对法律人才的培养。
出处
《老字号品牌营销》
2023年第2期180-183,共4页
China Time-honored Brand
基金
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项目《人工智能与案件事实论证》GJJ180999最终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