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设工程施工挂靠行为衍生合同是指挂靠人从事的与施工相关的一系列与供应商、服务商等第三人签订的合同,衍生合同未能实现同案同判的三种表现形式,即严守合同相对性,要求合同订立时的当事方即挂靠方依照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法院要求被挂靠人承担责任;认定被挂靠人与挂靠人就衍生合同承担连带责任。为促使此类案件实现同案同判,应以恪守债的相对性为裁判原则,否定连带责任作为衍生合同责任承担形式,表见代理作为突破债的相对性的唯一事由。
出处
《许昌学院学报》
CAS
2022年第6期127-131,共5页
Journal of Xuchang University